您好,欢迎来到紫库旅游网。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雄安之声】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雄安之声】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紫库旅游网 2025-08-05
导读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随着旅游旺季的来临,为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新区旅游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不得利用旅游旺季哄抬物价、串通涨价、虚假优惠或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餐饮、住宿、交通、景区、购物、娱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随着旅游旺季的来临,为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新区旅游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不得利用旅游旺季哄抬物价、串通涨价、虚假优惠或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餐饮、住宿、交通、景区、购物、娱乐等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到价签、价目表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1.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促销;

2.不得使用“时令价”“口头报价”等模糊标价方式;

3.不得以“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两套价格”“捆绑消费”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4.不得在提供服务前临时加价或减少服务内容。

四、合理控制季节性价格波动

餐饮、住宿等行业因旺季供需变化需调整价格的,应提前公示并说明理由,涨幅须符合合理范围,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五、规范促销行为

1.通过电商平台、APP、小程序等渠道开展促销活动应明确活动规则、期限和条件,不得以“限时特惠”“限量抢购”等名义诱导消费后随意取消订单或加价。

2.各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遵守价格承诺,在预订订单生效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六、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

旅游广告内容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广告中涉及的行程、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应准确清晰,不得作虚假或夸大宣传,新媒体广告须确保可识别、可追溯。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妥善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河北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2日

来源: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