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东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王永龙,系永昌县东湖花园东兴路b区1号楼2号商铺与3号商铺,现为了进一步扩大营业点,方便小区居民购物的方便,未经过物业部门同意在2号商铺与3号商铺隔墙之间取门(高1.8米,宽0.6米),本人保证如发生房屋倒塌、墙体裂缝等安全问题都与永昌县东兴置业有限公司和映瑞物业公司无关,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保证!
保证人:王永龙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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