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协会电话精神,据反映绥化财险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将存在的问题反映到省保监局,结合绥化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按照省局和省协会指示要求,为维护绥化车险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公正,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对绥化各家财险公司进行自律检查,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目的
了解掌握各财险公司对《黑龙江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执行情况,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方式
自律检查采取全面检查、现场检查与平台抽查相结合方法,进行联动检查,提高检查广度、深度。
(一)开展全面检查
从会员公司抽调人员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对所有会员公司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会员公司业务合规性。
(二)平台跟踪检查
通过车险信息集中平台,对车险业务数据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对异常数据进行调查核实。
三:检查范围
检查的保单和相应的凭证,时间范围是20xx年1-2月
四、检查依据
(一)《黑龙江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及修订内容
(二)《黑龙江省财产保险公司收付费方式自律公约》及修订内容
(三)《黑龙江省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自律公约》
五、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
1、业务方面
(1)交强险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滥用交强险费率档次,通过擅自改变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核定载人数、核定载质量、初次登记日期等信息变相降低或提高交强险费率等问题;重点检查是否缴纳车船使用税。
(2)商业险方面重点关注录入车型信息、贷款车承保方式、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是否将非电销业务转入电销渠道等问题。
2、财务方面
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是否有通过贴费变相支付手续费情况、是否有虚挂中介业务等情况。
六、违约行为处理
对于检查出的违约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罚则进行处罚并上报黑龙江保监局,建议保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检查小组构成
车险自律检查形成检查小组。检查组由市行协秘书长担任组长,各组主检由组长指定专人担任,市协会从各财产险会员公司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车险业务)组成四个检查组,配合检查工作。公司应选派保险从业经验丰富,熟悉车险业务、有高度责任感人员。检查工作期间,各公司不得调换选派人员或给其安排其他工作。主要负责业务检查。
八、相关要求
(一)各受检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为检查组开展工作创造方便条件,提前做好准备。以供检查组的检查,公司应指派专人辅助。并提供相应的检查场所和必要的电脑设备。
(二)对检查组人员的'要求。
检查组人员不得干预受检单位与自律检查无关的活动。
检查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现场检查时要根据分工,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履行检查职责,做到取证材料齐全、法律依据充分,查处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获悉的各种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另外:各组组长要对这次检查负责,在检查中对被检查公司形成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对本小组的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的分报告(电子版),最后传到协会,形成汇总检查结果上报省保监局和省协会。
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组长:中保财险李爽,组员:人寿财险张超、安邦财险刘岩
第二组组长:太平洋财险张晓娟,组员;阳光财险唐国薇、阳光农业孙阳、永诚财险
第三组组长:平安财险张保彬,组员:都邦财险唐海英、华安财险金厚峰
第四组组长:大地财险李霞,组员:天安财险周霞、太平财险唐丽丽
以上四个检查组第一组、第二组为互检单位,第三组、第四组为互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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