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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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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应当使用照相、摄录设备、清障车等装备。
2、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应当责令其驶离。
3、拖移违法停车机动车,应当保障交通安全,保证车辆不受损坏,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4、对违法行为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注意事项:
1、在人行道上应规范设置车辆临时停放标志标线,不得防碍行人正常通行。
2、对违停车辆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需保存2年以上),供当事人查询,并作为处罚的证据。
3、规范填写法律文书。
4、建立查处违停车辆工作台账。
5、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请与交警大队秩序科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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