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并未对高耗能能耗有规定,只规定了高耗能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具体标准可以看各地方计量院制定的标准。法律依据:《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耗能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第3种观点: 高能耗企业标准:1、所谓高耗能行业企业,是指生产过程中,能耗强度较大,所消耗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比重比较高;2、能源成本在产值中占比比较高的行业企业,也可称为消耗能源密集型的行业企业;3、按国家统计分类,六大高耗能行业主要是指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燃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消耗资源能源多的企业称为高能耗企业 ,高能耗企业主要集中在水泥、铁合金、电石、石灰、焦化行业,水泥生产企业;5、重点用能单位企业与高耗能行业企业是二个不同的概念范畴,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着重强调年综合能耗消费总量的大小,高耗能行业企业着重强调能耗强度和能源成本的高低;6、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不满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效标准即能源利用效率标准,是对用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或在一定时间内能源消耗水平进行规定的标准。能效标准具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耗指标是各种反映能源消耗量的数据指标,用来描述能源消耗量的大小和种类。法律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措施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应当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管理职责,制定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要求或规范,确立淘汰落后、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奖惩等各方面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下达的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及要求,科学评估节能潜力,合理分解目标,落实到相应层级或岗位,并定期组织内部考核。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对节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耗指标是各种反映能源消耗量的数据指标,用来描述能源消耗量的大小和种类。法律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措施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应当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管理职责,制定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要求或规范,确立淘汰落后、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奖惩等各方面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下达的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及要求,科学评估节能潜力,合理分解目标,落实到相应层级或岗位,并定期组织内部考核。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对节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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