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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公司能否与员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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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解除当月是否还是在职员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的合法性:公司能否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涉及到公司是否有合法的权利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或者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变化等。然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如提前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等。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被判定为违法解雇。因此,在考虑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确保依法行事,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同时,劳动者也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在职状态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决定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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