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多少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本合同进行?

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多少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本合同进行?

来源:知库网

律师解答:

根据《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该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当进行续订,将合同有效期延长。按照相关规定,双方应在集体合同期满前至少提前30天进行协商,讨论是否需要续订合同。如果需要续订,那么双方应当就续订时间、内容、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署新的集体合同。同时,应当注明每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合同,那么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在到期前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那么双方的合同将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专项集体合同的约定,提前30天与女职工协商是否续订本合同。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