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个问题涉及合同问题,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这种情况下服刑人员没有偿还能力,可以委托亲属帮忙代还,或者与银行等贷款机构协商出狱后再还。如果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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