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可要求延期开庭,当事人无法出席时应及时通知审判长,由合议庭决定延期或中止诉讼。延期应及时通知当事人,中止则需书面告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被告是可以要求延长开庭的。当事人或者诉讼参加人不能出席的,应当及时通知审判长,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或者中止诉讼。在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审理的,并且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当事人。被告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是否有权申请延期审判?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在一定条件下有权申请延期审判。被告可以通过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陈述合理的理由,如需要准备辩护材料、调取证据、委托辩护律师等。法庭会综合考虑被告的申请、案件的性质、进展情况、公正审判的原则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审判。然而,被告的权利并非绝对,法庭可能会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审判和程序的合理性。因此,被告应充分理解法庭的决定,并积极配合法庭的安排,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结语
被告有权申请延期审判,但需符合一定条件。被告应书面申请,说明合理理由,如准备辩护材料、调取证据、委托辩护律师等。法庭会综合考虑各因素,决定是否同意延期。被告权利非绝对,需权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审判和程序合理。被告应理解法庭决定,积极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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