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算违约,算是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转让费可以退。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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