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同工作时间,都应当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
一般来讲,入伍、因公上学深造,都是视同工作时间。但是,失业或者灵活就业、无固定职业工作时间,不会计算为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国家规定年假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假是否按工龄算
年假按工龄算。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如下:
(1)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可以年休假5天;
(2)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0天;
(3)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可以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并且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可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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