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有企业融资贸易的表现形式有:1、进口押汇;2、限额内透支;3、进口代付;4、假远期信用证;5、出口托收押汇;6、出口保理押汇;7、进口托收押汇。
法律依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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