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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通报 篇23

来源:知库网

  关于给予X同学警告处分的报告

  学生处:

  ,男, 学号, XX学院200X级专业本科1班学生。

  该生于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无故旷课累计达15学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议给予X同学警告处分。

  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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