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被起诉后的两种对策:一是与债权人商谈协商还款方式,达成一致后请求撤诉并履行协议;二是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并在判决生效后积极履行。
法律分析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拓展延伸
应对他人起诉欠款的应急措施
当面临他人对欠款进行起诉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首先,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如分期偿还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其次,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您应尽快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责任。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备辩护之用。此外,确保按时出席法庭审理,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最后,根据的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如按时偿还债务,以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请注意,以上仅为应急措施,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合理应对借款未偿还被起诉的情况有两种途径。首先,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争取达成分期偿还、延期偿还或减免债务的协议,确保双方共识后请求撤诉,并履行协议。其次,如协商无果被起诉,应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获得分期偿还的判决,并积极履行判决。在此过程中,建议及时沟通、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出席法庭并配合律师工作,以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请注意,以上为应急措施,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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