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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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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发热门诊。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经预检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五、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20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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