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父亲的孩子办出生证明,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医生就把出生证明都给写好了,出院的时候孩子出生证明就带上了,所以说不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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