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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办法、制度与表单——最详细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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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招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QS-COO-015 制订日期 修订日期 第(1)次修订 2006-7-14 2012-8-17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的聘用,以利于更好的开展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招聘。 3 内容 3.1 需求: 3.1.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提出人员需求,填写公司“人员增补单”;填写时需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条件、月薪制人员需附主要职责、招聘方式与增补理由”; 3.1.2 “人员增补单”先由人事行政部依据各部门人员定编情况进行审核,再根据公司审核权限呈相关权责部门审批同意后,再交由人事行政部根据“人员增补单”进行招聘;若对所需招聘有所修改,必须另外填写“人员增补单”,原有单据以“作废”处理。 3.1.3 为合理利用资源,统筹安排招募作业,各部门的人员需求应于希望到职日前1个月提出。 3.2 甄选: 3.2.1 本公司任用各级员工,应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健康状况等适合所任工作为前提,以符合用人唯才的原则。 新进员工的任用以公正、公平、公开甄选为原则,经甄试合格后,由人事主管部门统筹呈报核准录用。 3.2.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自动离职未满半年者; (2) 被通缉在案者; (3) 受有期徒刑之宣判者; (4) 吸食毒品者; (5)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6) 身体条件不堪从事工作或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者; (7) 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 (8) 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9) 未成年者(未满18周岁),特殊时期的普工与实习生除外。 3.2.3 普工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 年龄在18~30周岁,特殊情况不超过35岁。 (2) 初中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视力正常,身高女性1.5米以上、男性1.6米以上。 3.2.4 月薪人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 (2) 高中或中专(包括技校、职高)以上学历。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2006-7-4 人事行政部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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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招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QS-COO-015 制订日期 修订日期 第(1)次修订 2006-7-14 2012-8-17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2006-7-4 人事行政部 (3)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特殊情况可不要相关工作经验。 (4) 身体健康,视力正常,身高女性1.5米以上、男性1.6米以上。 3.3 招聘流程 3.3.1 人事行政部通过网络、人才市场、中介、报纸、电视、公司内部等方式发布招聘消息,收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并约初选合格者到公司进行面试;候选人需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其他相关证件;面试人员需做好面试记录和面试评价。 3.3.2 初试: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初试方法分两种: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才能参与面试,面试前需填写公司“求职申请表”,笔试分工作态度与专业知识测试。 3.3.3 复试安排:初试合格者由人事行政部与各部门主管约定复试时间,人事行政部需将初试的各种资料准备好交给部门主管。 3.3.4 资料审核:经部门主管复试合格者,再由人事行政部与其谈定公司的上班制度,工资、福利等,并交由相关权责部门审核。 3.3.5 体检:复试合格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如:昆山市石浦街道医院)。 3.3.6 录用通知:合格者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录用,并将录用人员的资料交由相关权责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录用通知: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 3.3.7 报到:录用人员先到人事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报到事宜;手续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以邮件、电话通知或派遣单的形式,分发人员到各部门试用。 3.3.8 补招:若试用人员在从报到之日起7天内离职,将由人事行政部按原“人员增补单”进行招聘;若7日之后离职,则需由用人部门另外填写“人员增补单”。 3.4 报到 3.4.1 经核准录用的新进员工,须备齐相关资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2份、毕业证复印件1张、最近半年医院体检证明1份),按指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事先述明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3.4.2 新员工报到时,需据实填写《求职申请表》,如有虚报或伪(变)造上述证件或相关资料等情况者,一律以开除处分。 3.4.3 新进员工报到当日,如未能缴齐上述相关资料,应于报到后15日内补齐,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到手续,当月薪金予以缓发,直到缴齐相关资料为止。 3.4.4 新进员工报到时,人事行政部应就新进员工所填《求职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加以核实,并留存建立员工档案。 3.4.5 人事部门应于新进员工报到当日安排其食宿、发放制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并对其进行职前教育培训。 3.5 试用 3.5.1 新进员工自到职日起,一律先经试用,根据当地《劳动法》及合同签订期限确定试用期; 3.5.2 新进员工自到职日起,由直属主管及部门主管进行考核,随时了解新进员工的状况。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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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招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QS-COO-015 制订日期 修订日期 第(1)次修订 2006-7-14 2012-8-17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2006-7-4 人事行政部 3.5.3 在试用期满前半个月,由直属主管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核。 3.5.4 各直属主管考核完毕,写明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三种:录用、辞退、延长试用期。呈相关权责主管签核。 3.5.5 延长试用期员工,其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由员工签字认可后,方可延长试用;不同意延长试用期之员工,请员工写明理由后试用不合格辞退。 3.5.6 试用不合格员工,对考核结果不服,可至人事或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并写明理由。 3.5.7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无法胜任工作或工作态度、品德操守不佳,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3.5.8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或有上述3.2.2规定等情况者,得无条件接受公司辞退。 3.5.9 试用与转正管理,具体依据《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 表单 人员需求单 求职申请表 面试(初试/复试)记录表 面试评价表 职务及薪资确认单 人事派遣单 住宿申请单 (1) (2) (3) (4) (5) (6) (7) 5 附图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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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招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附图 招聘流程图 制订日期 修订日期 第(1)次修订 2006-7-14 2012-8-17 生效日期 制订部门 2006-7-4 人事行政部 QS-COO-015 作业流程 执行单位 使用表单 需求部门申请 需求部门 人员增补单 N 人事行政部审核 Y 试 用权责部门审核 不 合 Y 格 人事行政部发布信息、筛 选与推荐候选人。 人事行政部 内招公告等 人事行政部 求职申请表 人事行政部初试 NO 试题 面试记录 面试评价 笔面 试 试 七 日Y 内 离 态专职 视 度 业 力 需求部门 求职申请表 各部门复试 面试记录 N 面试评价 体检 权责部门 求职申请表 权责部门审 职务及薪资确认单 Y 人事行政部 求职申请表 人事行政部报到 劳动合同 需求部门 人事派遣单 N 需求部门试用 住宿申请单 N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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