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艺联锁、报警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依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联锁、报警的变更审批程序,适用于工艺联锁、报警的变更审批管理。
三、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二)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四、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一)工艺联锁、报警值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编制,印发《工艺联锁报警一览表》至各单位。
(二)工艺联锁、报警值不得随意改变,如需修改,由提出修改单位填写《工艺联锁修改、停运审批表》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副总审批,批准后由仪表负责修改联锁报警值,工艺技术员负责监督确认。
(三)工艺联锁不得随意停用,如需停用时,由提出停用单位填写《工艺联锁修改、停运审批表》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副总审批,批准后由仪表负责摘除联锁,工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确认。
(四)紧急情况下单位值班领导或当班值班长可决定暂时停用联锁,并办理联锁暂时停用工作票,由值班仪表人员执行,同时汇报当班调度,排除故障后及时恢复停用的联锁,长时间不能恢复时,要在12个小时内补办工艺联锁停用审批手续。
(五)工艺操作人员后对分管装置的联锁报警进行确认并填写《联锁报警确认台帐》。
(六)记录和报表 工艺联锁修改、停运审批表 五、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工艺联锁报警管理流程
附件:
工艺联锁报警管理流程
业务 主体 流 程 节点
监督实施 变更实施 接到审批 审批 审核 审核 申请变更或停用 组织审查 主管领导 分厂 生产技术部 电仪分厂 经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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