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中的基础解释是:官名。秦汉为加官,晋以后为正官。明代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
给事中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给事中详细内容】
⒈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魏或为加官,或为正官。晋代始为正官。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明制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清代隶属都察院,与御史同为谏官,故又称给谏。省称给事。
二、汉语大词典
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魏或为加官,或为正官。晋代始为正官。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明制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清代隶属都察院,与御史同为谏官,故又称给谏。省称给事。
三、辞典修订版
职官名。秦、汉时,无论何等官职,若加上给事中之衔称,即可出入宫庭,常侍帝王左右。魏晋时始为正官。隋代给事中一度改称为「给事郎」。唐、宋以来,居门下省之要职,掌侍从规谏。也称为「给谏」、「给事」。
四、其他释义
1.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魏或为加官,或为正官。晋代始为正官。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明制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清代隶属都察院,与御史同为谏官,故又称给谏。省称给事。
五、关于给事中的诗词
<<《故吏部郎中赠给事中韦公挽歌二首》>> <<《故吏部郎中赠给事中韦公挽歌》>> <<《偶题邓公(公即给事中珽之子也,饥穷老病,退居此村)》>> <<《送程给事中知越州》>> <<《李给事中敏二首》>> <<《哭李给事中敏》>>
六、关于给事中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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