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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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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降低了工程风险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作为一种专门的风险处理机构,承揽了大量的保险业务,从大范围的角度来处理建筑工程中的个别风险,可以对损失的期望值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体现出一定的确定性。同时,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引导被保险人更理性地对待风险,并且协助被保险人进行减损和防损。另外保险公司有专门研究建筑工程可能遭受的各种灾害的损失记录和统计数据,非常重视对灾害的原因分析,并研究防灾对策,因而其风险管理的水平具有专业性,一般也远远高于业主或承包商,从而大大的降低了工程风险的不确定性。提高了投保人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方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对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参与方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对施工质量差、管理水平低、资信差的参与方会选择不予承保或提高保险费,起到了市场规范者的作用,可以促进建设市场的优胜劣汰,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保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风险发生后给予业主和承包商经济补偿,从而减轻了业主或承包商风险发生的经济损失,增强业主或承包商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推动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一方面,通过保险可以使承包商免除后顾之忧,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大胆的研究和尝试新技术,新方法,而无需担心其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是主要的风险防范技术的开发者和资金资助者。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组织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建立了自己的专业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定期公布其研究成果,推广新的风险管理方法。综上所述,工程保险不仅可以减少工程在遇到安全事故时的经济损失,还可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具体表现在:保险公司在提出工程保险时,首先会对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核,并实行差别费率。其次,保险公司还会增加对现场施工的安全防范要求,在保险服务中,保险公司还会凭借自己多年的对各种工程的承保、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理赔经验,积极参与被保险工程的防灾减损。通过防范措施的加强,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顺利完工。此外,目前工程保险已经成为一种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经济激励方式。

第2种观点: 1、意外险:在建筑工地上,意外是最大的风险;2、建筑工程一切险:该保险的保障范围十分广泛,负责人购买此保险,如果工地出现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3、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安装很多固定设施,比如水电煤气等,在安装过程中,投保后出现问题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4、职业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就可以赔偿因为技术人员的疏漏造成损失。一、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1、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2、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3、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二、车险有哪些险种1.交强险交强险,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宝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投保车损险以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赔偿。3.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需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合同规定赔偿。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4.车上人责任险司机责任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特别对于新手或经常开车的人,出险机率大。乘客责任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车上乘坐的客户或家人遭受人身伤亡,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5.全车盗抢险投保全车盗抢险后,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导致丢失或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车辆没有固定的停车场所,或者是易盗车型,不妨考虑购买全车盗抢险。6.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本车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车辆经常走高速、国道,容易被飞沙走石砸碎玻璃,车辆停放时也可能被高空坠物砸中玻璃,可考虑购买玻璃险。7.自燃损失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8.车身划痕险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但无明显碰撞痕迹,适用于新车且新手的客户。9.不计免赔险商业车险大多约定5%-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发生保险事故时,车主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费用。投保不计免赔险后,就能把车主需要承担的部分转嫁给保险公司,获得全额赔偿。

第3种观点: 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1、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意外保险会赔工伤吗公司买了意外险还会进行工伤赔偿,因为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并不相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它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伤残时,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而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当职工在工作或者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的时候,职工或其遗属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所以职工在获得意外险的赔偿以后,仍然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而公司不能以职工已获得意外险的赔偿为由进行抗辩,因此职工可以同时得到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二、工伤保险有哪些特征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2、工伤保险的责任是赔偿性的;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保险,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不同而有所不同;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比商业意外保险有更多的保障内容。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者其遗属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三、儿童意外险保障范围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以及意外医疗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的描述如下: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程保险4大类: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具体险种有:8种1)建筑工程一切险:2)安装工程一切险3)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4)第三者责任险5)职业责任保险6)雇主责任险7)工程质量保险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主要险种;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附加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一般不单独投保,一般附加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或其他险种;职业责任险则是对专业工程师在工作中的错误或失误所造成的财产或人员损失的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则是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进行保险;雇主责任险承保雇主可能遭受的对雇员的经济赔偿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为建筑业的职工提供的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2种观点: 1、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2、包括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及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算。一、工程保险的风险因素1、自然事件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建筑工程保险2、意外事故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3、人为风险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二、2022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是怎样的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2、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4、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5、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第3种观点: 工程保险种类:1、意外险。2、建筑工程一切险。3、安装工程一切险。4、职业责任险。一、没有买航空险可以赔偿吗没有买航空险也可以得到赔偿,但是赔偿金额较低。因为机票里本身就有旅客责任险,所以即使没买航空意外险,飞机失事后,航空公司也是会赔偿乘客的,只不过赔偿金额较低,航空意外险的赔付情况如下:1、在有效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在有效期内残疾,给付残疾保险金;3、在有效期间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按3万元的限额给付医疗保险金。二、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公众责任险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其保险标的是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主要适用于在营业期间的运动场所、娱乐场所,在施工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企业等。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三、塔吊司机保险应该谁来买首先塔吊司机可以购买社保,即五险这块,但是本身塔吊司机的工作属于高空又是高风险的职业,那么很多企业就会给塔吊司机购买雇主险,企业雇主险这个就可以非常好给塔吊司机很好的保障。毕竟这个工种属于高风险工种,保险公司承保的可能性很小,一般以意外险居多。雇主责任险这块会根据其风险程度和职业种类以及保额来给与雇主险定制解决方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1种观点: 1、意外险在建筑工地上,意外那就是最大的风险。对职工来说轻微的话可能只是受点小伤,严重的话就危及生命了。2、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范围广泛,如果施工场所上或者附近发生了意外事故,不论是物品损坏还是人身伤亡,按理说都应当由该工程的负责人来赔偿损失,但若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公司会负责这部分经济赔偿。3、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安装很多固定设施,比如水电煤气等,在安装这些设施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也能由保险公司来报销。4、职业责任险建筑工程需要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指导,而人难免会出错,而在建筑行业,出错造成的损失一般不会小,业责任险就可以赔偿因为技术人员的疏漏造成损失。一、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输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二、建筑工程一切险理赔可能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保险合同、索赔清单、事故经过和施救经过的书面描述、气象证明、工程合同书、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派工单、领料单、建材入库清单、建材购货或采购合同、设备维修报价单或等。鉴于理赔应该公平、公正和公开,公估人在现场清点标的的数目和对损失情况的描述,都应该经参与现场查勘的保险人代表、公估人、被保险人代表签字确认。

第2种观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合同有以下: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如何审查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______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____________保险种类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10.特别条款11.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第1种观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一、建筑工程保险期限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1、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3、保证期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二、建设工程保险费率1、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2、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第2种观点: 做工程施工的买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其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工程项目。对于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3种观点: 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一、工程承包的风险主要有哪些1、支付工程款风险在拖欠工程款初期,除催讨外,应通过法律承认的函告方式催讨,若无效果,应分析业主的融资能力、履约能力,明确其违约行为,进一步催讨和索赔。可根据项目部资金周转情况与发包方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2、变更价款风险若存在工程设计变更,极有可能导致价款发生变化,项目部应在变更确定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并要求对方签收。3、资料不全的结算风险4、频繁变动的风险发包方主要负责人变动对承包人影响非常之大,不言而喻,所有前期积累的关系成了泡影,一切都要从头再来。5、拖延不结算风险若在约定时间发包方未结算,则应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结算报告书,由发包人代表签收,若28天内不予答复则发包人构成违约。6、质量风险建立完整的分部分项工程与隐蔽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验收记录须经甲方代表、监理、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期补充的确认材料须在14天内确认完毕并妥善保存。7、分包转包风险8、事故处理风险9、索赔风险若发包方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意更改、图纸提供不及时、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供料不及时等情况,承包方可合理进行索赔。二、如何确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建筑队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合作建设方应列为共同原、被告。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应以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为诉讼主体。7、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最高《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8、因转包产生的合同纠纷,如发包人起诉,应列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如因转包合同产生纠纷,以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多层次转包的,除诉讼当事人外,应将其它各方列为第三人。9、以筹建或临时机构的名义发包工程,涉讼后,如果该单位已经合法批准成立,应由其作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如该单位仅是临时性的机构,尚未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的,或该临时机构被撤销的,由成立或开办该单位的组织进行起诉或应诉。10、实行承包经营的施工企业,产生纠纷后,如果该企业是法人组织,则由该企业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如果该企业不是法人组织,则列发包人和承包企业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1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承包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1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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