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办理灵活就业医保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一页复印件一张;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复印件一份;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5、办理医保续保人员需提供在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在3个月之内);
6、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无需提供第一条,需提供退休审批表一份。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可选择通过当地相关部门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代办,也可自行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县级医保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办理(首次参保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非本地户籍的还需携带本地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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