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立案了不会马上网上通缉。如果案件已经立案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可以网上追逃。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委托异地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机关。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协作地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机关。委托地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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