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驰名商标需符合下列条件:
1、驰名商标应当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驰名商标应当为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3、认定为驰名商标所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 商标法 》第52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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