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土地证,需要到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局补办。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出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刊登遗失启事(收取整版原件)。
6、查询单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房屋权证、共有权证(复印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附图(原比例复印件)。另凡收取复印件必须出示核对原件,申请人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原颁发机关验件,单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抵押双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代码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抵押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抵押双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双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7、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批准抵押文件、地价评估报告。
二、工商局备案的合同可以变更吗
可以变更,但是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变更备案相关证明文件:
(1)凡涉及继承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2)凡涉及协议离婚的,须提供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书;
(3)凡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须同时提供生效证明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企业查询资料正本;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企业非法人单位须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由其监护人(父母双方)代签名,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及保证书(监护人);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非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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