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教师工资已由上世纪80年代之前在国民经济各行业排名倒数后三位,提升到目前在全国19大行业排名第7位。
自教师节1985年设立以来,至今已走过35个年头。35年来,教师队伍取得长足发展。
目前全国现有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673.83万人,比1985年的931.9万人增长79%。而在学历上,相比1985年,小学、初中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分别增加了61.59%和80.59%。
为了让教师地位待遇更加“受尊重、受关注”,目前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同时,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也得以完善。
自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央4号文件)后,教师职称政策调整,中小学高级职称结构等也得以完善。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省、区、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都达到或超过全国统一的编制标准。
所有省份在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同时,均保持了教职工编制的基本稳定和逐步增长,总体满足了教育教学需要。
各省关于教师资格证也有一些提升教师待遇的措施,比如今年3月湖北: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同时,加大教师住房保障力度。各地和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当地住房保障政策,集中建设教师公寓或提供公租房,多措并举,逐步解决教师住房问题。
将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加大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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