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知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就算挨打的是男司机,这事儿和女性也脱不了干系

就算挨打的是男司机,这事儿和女性也脱不了干系

来源:知库网

成都司机打人一事过去一周了,被打司机的致歉信也已传出。在这封公关意味很强的致歉信里,伤者虽未刻意强调,仍然使用了「女司机」这一稍嫌敏感的字眼。

有许多人曾发出呼声:在有关这一事件的新闻报道中,部分媒体于新闻标题注明的「女司机」在一定程度上对舆论造成了影响,让一件本就存在较强矛盾冲突的事件因性别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如他们所言,假如这是一场发生在男人之间的争斗,你猜怎么样,更多人会喊出「打得好」么?

我猜不是,果真是两个男人停车斗殴的话,这一事件应该会像诸多民间琐事一样未曾惊动群众便淹没在历史中——交通纠纷的小新闻天天有,能闹到群众站队互撕的可不是特别多。究其原因,野蛮女司机不常见,激烈的殴斗不常见,会选择殴打女司机的男人更是不常见。

由此看来,若要排除杂念、就事论事,在传播及讨论时便该有意忽视其性别要素。然而,正如缺了「女司机」便不会有如此规模的传播,就这一暴力事件折射出的思维,即便忽略双方性别,女性的立场仍然有其不得不提的原因。

虚妄的价值

站队互撕早已成为网民议事常态。比如,当对方表示「打人不对、打女人不对、打弱势群体不对」,那么照头贴一个「圣母」标签是对其最简单的驳斥方法;而对方若说「打得好」,一句「呔,你这大男子主义」也能直接与其划清界限。

贴标签是人类书面斗争发展至今的一个高度简化形态。当你将对方的形象扭曲、固化,你就不必再面对一个鲜活的人类以及他多变的话语,而只需对一种已经盖棺定论的陈腐思想表示出不屑,再兀自宣告己方的胜利即可。单纯的轻蔑及辱骂除了在形式上毫无新意、为互联网环境增添垃圾之外,本身并无内容供人挑错,逻辑上也就没有可以指摘之处。双方互贴标签互骂傻逼,礼让最多两轮之后便不再往来;由于单个账号关注对象在一定程度上的相近(物以类聚),双方便也都觉得自己的思想占据了主流,早早与三五好友结伴庆祝去了。如此骂战,正反皆赢,实在不失为一种快乐、低成本的消遣方式。也难怪人们常有反感正儿八经辩论的情绪,毕竟人民的娱乐活动应该适应人民的智商。

因此,如果你认为「人民」就是这样的,那么这样的「人民」的意志便也都低劣可笑了?恭喜你,你刚刚又犯了贴标签的错误。评价一件事是否合理,要看事情本身,而不是只看人。

具体到成都司机事件,被打司机骤然超车、胡乱别车、秀逗刹车,危险且疑似有恶意,对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妨害,相关讨论很多,此处不再赘述。打人司机的情况比较明朗,该男子已经接受了刑事拘留,并愿意负相关责任。

两人的行为都可能触犯了法律,单纯论「危险驾驶」和「故意伤人」,显然都是错误的行为。

既然错误如此明显,那么又怎会有人说「该打,打得好」呢?原因在这两起事件并非割裂的,后者以前者为起因。而叫好者由此认为,打人这个行为,①是气不打一处来的报复,②是对野蛮司机的威慑教育,③是代表普遍价值的惩恶扬善。

事件发生时,怒气冲天的后车司机对危险驾驶者饱以老拳,「报复」一层容易理解;事件结束后,反思暴力的后果,被打者受到威慑的可能性也存在;而当全民加入讨论并试图分清是非,善恶二元的审判意味才浮现出来。个人意义上的报复,双方意义上的威慑,社会意义上的审判。

当然,最后为打人一事负责的便只有打人司机自己,被打者有否受到教育不得而知,至于社会今后将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更是难以揣测也难以观察。三重含义,落得最实的也仅是「报复」一层。出于对自己负责任、少给自己和家人添乱的态度,诉诸暴力也许并非是后车车主的最佳选择。如此看来,所谓「报复」多少也显得没有价值。

但为殴打叫好之人,却往往忽视事件本身,直奔其含义的最高层:以审判的形式划清善恶,并站在自身立场上定义了「正义」。

这种正义并非是事件天然自有的,而是来自于群众的三方评价和广泛传播。我们无法指望通过暴力解决一切问题,自然也不能视暴力威慑为多么高尚的义举。如果你认为一顿暴打就能弘扬文明驾驶的风气,我也可以认为一顿暴打就能引发集体嗜血的情绪——无非逻辑不通,本质上皆属意淫。

群众的意志

那么,假若这场殴打真的使女司机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于全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这样的正义便是正确的,这样的暴力便值得称颂吗?

答案是「不」。

就算在道德上相当美好,该事件也发生在一个现代国家,一个有一定程度的法制观念的地区,而非原始部落。冒着违法的风险,以道德之名去修理别人,就是传说中的「私刑」了。

「私刑」倒是没有字面上那么邪恶。如美国般的法治国家,人们也在一定程度上默许私刑的存在,比如很多人会崇拜司法系统之外的超级英雄——然而英雄多见于文艺作品,且作品本身也会判定他们的私刑并非正常行为。私刑并不一定是罪大恶极天理难容的,但也绝不是可以拿出来炫耀的资本。如本案中的打人司机,一顿暴揍虽合理合情却绝不合法。法律固然没有对他视而不见,而旁人纵使理解他,也不能将其行为名为「正义」并大肆鼓吹其价值(上文已分析过,这种价值本身也是相当空虚的)。

纵容暴力的行为与纵容野蛮驾驶是大同小异的,是用一种邪恶取代另一种邪恶。「当人们决定可以使用一切方式来同邪恶斗争时, 他们的善良将变得和他们想要消灭的邪恶一样可怕。」不要觉得不可能,事实上,成都司机被打事件远未结束,并且已经在愈演愈烈。以辱骂和人肉表现的网络暴力已经展示出一种集体的狂热和邪恶,这种邪恶是站队式的,是基于立场而非基于理性的。

这也验证了中国社会一个无奈的现实:相当一部分群众动辄以道德自居,陶醉于高尚的正义感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污蔑道德,无时无刻不在践踏法律。只要占一点儿道理,就把道理升级到道德,再把道德升级到道义,进而高举大旗义字当头地发起群众运动,展开围剿狂欢——似乎道德不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甚至一个借口。

这不禁令人联想到上世纪的许多悲剧,许多群众运动无非都是基于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允许自己使用暴力,再不断地正当化自己的行为。更可怕的是,许多人事后回想,仍会觉得当年作恶的理由是如此正当——垃圾食品之所以特别可怕是因为特别美味,假借正义的恶行比单纯的胡作非为更顽固,是因为一个不断强化的成见。

于是惩恶扬善变为恃强凌弱,再变为集体暴行;反对意见的表达变为对异己的诛灭和凌辱。人肉无不如是,爆吧无不如是,对路怒的高度赞扬无不如是。

细心的读者也许已经发现,为什么今时今日的几个例子全部发生在网络?

这是因为,实行「贯彻正义的私刑」,有一个必要的条件。

正义的条件

试想这样一个场景:你怒气冲冲地下车,誓要教前车的混蛋司机温习交规。拉开车门的一瞬间,车里一群戴墨镜的壮汉对你怒目而视,驾驶员手里提了条棍子。

答案已经很明了了:实行这种高尚私刑的条件、正义的条件就是——打得过。

也许有无数的理由催动着你起身战斗,但对于脑子正常的人类,扣下扳机的最终理由无非是有信心击倒对方,或至少不会落得被对方修理。

这种「我占理所以我可以打丫的」,都是建立在恃强凌弱的基础上;立场反过来,那些正义之士多数都要做缩头乌龟。不信?现实摆在眼前——路人全都冷漠无闻,网友全都义愤填膺。因为在网上秀肌肉太简单了,平时只能以理智自居的男子们,不会放过喷洒一腔热血的机会。

然而懦弱并不可耻。人类走到今天,不断了解到暴力的可怕;近半个世纪的和平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核威慑维持,便说明了这点。遇事不先考虑秀出男子气概,说明你没有落后于人类文明。

如果我们真的喜欢一个行侠仗义快意恩仇的时代,尤其所谓的「侠」「义」都是以打打杀杀来表达,那么「路怒」就是再好不过的行为。有人插队?打丫的!随地吐痰?打丫的!站扶梯左边?打丫的!孩子太熊?打丫的!——什么,你说这是家暴?没错,这就是家暴,还是殴打未成年人呢。但是丛林社会嘛,弱者犯错就是找死,难道不对?女人可打,老人可打,孩子同样可打,难道还要做个区别吗?

这种区别,就是文明社会与丛林社会的区别。放到法制上,什么人可以打,什么人要严打,什么人得到宽恕,就是一个量刑适度的观念——未成年人受到某种程度上「不讲理」的保护(你在美国家暴熊孩子试试),正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而私刑,尤其是群众运动型的私刑,显然早已无视了「量刑适度」的原则。

为暴力的无数种辩解,在在体现了人们心中隐约对当下社会(尤其是法制系统)的不满,很多人也提出了「野蛮司机常常逍遥法外」的困惑。但法制的缺位不代表我们可以倒退回丛林社会,因为即便大家都奉行暴力解决问题的观念,大多数人也感觉不到一丝正义,结果上只会变成受害者——你真的以为你身为普通男性就有条件施行正义了吗?在遇到更强大的威胁时,有多少人的正义还能不动不摇?

即便在如今这个相对文明的社会,暴力的受害者也绝不止于女性。躲猫猫、喝开水和七十码都会致人死亡,我实在很难理解一个普通的健壮男性是如何有信心认为自己可以在丛林社会混得很好,又如何自信心爆棚地把女人、小孩划归弱势群体而把自己排除在外的。路怒司机会不会想到,按照自己的行事原则,自己也可能因为犯错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与事件无关的人可以随意把你批斗一番,你的全家遭受人肉?

社会果真如此,许多男子未必有勇气活下去。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女子比男子弱,但是所谓平等并不是相等,如果你一定要说普遍意义上的女子和普遍意义上的男子一样能打,我也是无法认同的。

即便挨打的是男司机,以上思考同样成立。所谓正义的条件,就是丛林法则中的强弱对比。

我们需要的是相对公平的待遇,打人者遭受刑拘,而被打者也该为自己的野蛮驾驶付出代价。但我们不可认为这一代价该由打人者去执行,否则就是在奉行以暴制暴的丛林法则。而在一个以暴力划分阶层的丛林社会,无论被打的是不是女司机,女性由于普遍不具备实施暴力的条件,都会成为受害者。而绝大多数男性,能够在如今偶尔宣泄下过剩的正义,也要感谢这个社会并非真的如他们所想了。

本文作者 @小田一成 首发于微信新媒体:赤潮 AKASHIO(微信号:AKASHIO)-此言此思若潮水,不沾红粉自风流。转载请保留本信息,未包含本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转载将受到侵权投诉。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