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儿工委:
20xx年区总工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区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权益保》执法力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热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妇女儿童工作职责
20xx年,区总工会为了强化妇女儿童工作,按照工作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研究终期目标,召开妇儿工委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执法、女性就业等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二、加强执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xx年区总工会加大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继续加强了各类劳务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对妇女的欺骗性招工,打击、查处和禁止非法雇用童工,在优化用工环境的同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按照用人单位1
自查、行政执法部门抽查、检查的原则,区总工会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查处非法用工案件3起,对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5.4万元。通过强化用工执法,有效遏制了我区个别单位非法用工现象,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完善维权机制,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维权工作专项目标管理,整合维权资源,形成维权合力。召开了全区职工维权工作会议,及时调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大力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推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劳动合同指导员队伍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队伍,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率。明确要求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工作目标。利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区卫生局联合执法检查的机会,深入基层宣讲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区总工会建立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统计督查制度,进行统计和定期检查,增强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在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中,多次到企业督促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20xx年,青白江区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已签定集体合同的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中签订率达到93%,在已签定集体合同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签订率达到75%。做到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青白江区和谐稳定发展。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女职工就业能力
区总工会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女职工职业技能和素质明显提高。一是依托新市民素质教育培训工程,加强对基层女职工的培训。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返乡女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困难女职工等200多名。二是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技术练兵等为载体,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组织女职工开展了教师技能比赛和护士护理知识技能大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大力提升了女职工的素质。三是开展单亲困难女职工慰问活动,“六一”期间,慰问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子女,发放救助金800元。
区工会以社区为依托,以市场需要为导向,把社区就业作为下岗失业女职工再就业的新领域。引导培训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女职工,鼓励她们在社区再就业。特别是适应家政市场需求巨大的形势,与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合作,组织下岗失业女职工、女农民工300名参加培训,对她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服务经验指导,实现女职工从服务型向知识型、劳务型转变。20xx年,区总工会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区农发局、区科协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重视民生,解决妇女儿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大力实施妇女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全面推广发放就业培训券并建立长效机制,促使我区女性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了45%。
五、实行“阳光助学”,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20xx年,区总工会继续开展了“阳光助学”活动,深入企业和学校调查困难职工子女的学习情况,为14名被高校录取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了资助,发放助学金14000元。阳光助学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为困难职工子女圆了大学、中学梦,发挥了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建设文明青白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受到广大职工及社会的好评。
成都市青白江区总工会
20xx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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