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广泛征集线索,为彻底清除我县黑恶势力犯罪打下坚实基础。康乐县局扫黑办倡议,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以下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为害一方的“村霸乡霸”犯罪团伙。
2
把持和操纵农村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3
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5
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
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7
煽动挟持不明真相群众聚集滋事、多次缠访、聚众医闹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对侦破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将予以奖励;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