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非机动车数量也随着季节的变化大量增加。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随意停放、无序停放、侵占盲道、侵占人行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不仅影响我县城市市容市貌秩序,也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沿石以上区域及居民生活巷道停车秩序,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向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广大车主请按照“停车入位,朝向一致”的停车标准,将您的车辆规范停放在泊车位内,不超出泊位停车、不跨骑泊位停车、不逆向停车、不挤占盲道、不占用人行通道及消防救护通道。
二、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黄格、摆整齐、朝正向”。不随意停放,不侵占交通道路。部分不具备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路段,请您自觉紧靠道沿石以上区域停放,车头朝外,车身不侵占盲和人行通道。
三、禁止占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及盲道停放机动车辆。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私划停车位,不可通过放置障碍物、设置地锁等方式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
五、沿街汽贸公司、二手车经营公司、修车店、洗车店等商铺不侵占公共资源售车、维修、作业。应当以身作则,争当文明商户。沿街单位、商户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主动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六、广大车主不得长时间占用泊车位,提高泊车位的使用频次,让更多的车主享受到公共资源。单位或小区的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到所属单位或小区内。
七、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停车宣传,主动劝告家人和朋友遵守停车秩序,告别乱停乱放陋习,共同营造有序、规范、畅通的停车环境。
八、近期,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在城区部分道路、巷道及道沿石以上公共区域施划泊车位,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留下联系方式,施工期间便于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生活在一个出行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里是我们每一个市民的期盼和心愿。文明停车,从我做起,从每一次停放做起。让我们共同遵守停车管理规定,为巩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成果而努力,为我们生活的城市更美丽贡献自己的力量!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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