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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

来源:知库网

  为了推进机关涉密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涉密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收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来的文件后要履行签收手续,签收人应注明收到的具体时间,书写其文件的全称。签收后要认真核对信封号码、件数,开拆后要认真核对文件的文号、件数与发文通知单是否相符,如有差错,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文件拆封应由文件管理人员或指定的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拆封。对注有领导同志“亲收”字样的信件,应由领导同志本人或指定的专人拆封。收文后要认真填写收文登记簿,将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收到时间等内容登记清楚。

  二、发文。分发上级来文和本单位形成的文件,要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领导的批示意见确定文件分发范围。下发的文件要认真实行文件、发文通知单、信封“三对照”,防止错发、漏发。外送的文件要在信封上加盖密级章。绝密文件要单独装封,封口处加贴“密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发出的文件由收发员登记后发放,收文单位签收,或由邮电局机要通讯发出,不准捎带,不发挂号,更不得发平信。当日的文件要当日送完,不得积压或延误。

  三、办文。文管人员根据领导的批办意见,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每一个环节,交办有手续,收回有注销。做到及时、不拖、不压、不误。对领导批示的查办件,要及时检查办理情况,建立催办记录,并定期向领导报告。

  四、传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意见进行传阅,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文件要在办公室或阅文室内进行。传阅的文件要放在文件夹内,夹内要有目录、编号,以便查对。不准从夹内抽文件,不得横传或倒手转借。阅文人不在时,传阅夹要放入抽屉内落锁,不准堆放在办公桌上。

  五、借阅。借阅文件要经过批准,严格借阅手续,限期退回。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外单位借阅文件,要持有介绍信,并符合阅文规定。借阅的文件要登记,归还后要及时注销。

  六、复印。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机关同意。要严格登记、管理制度,对复印的文件、资料,应与正式文件一样对待,认真办好分发手续,按时清退,不得遗失。

  七、管理。涉密文件要存放在铁制橱内分类放置,经常清点核对。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对,做到文件和登记相符。如发现短缺,应及时查找。领导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密。

  八、清退。对下发的文件,要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组织清退。每年要在上半年把清退工作完成。清退中短缺的文件要认真组织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到人,并作出适当处理。

  九、销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严禁私自销毁涉密文件,销毁涉密件要经过上级保密管理部门、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摊贩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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