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荣立“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涉嫌收受1118.5万元的巨额贿赂,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7月至20xx年4月间,被告人罗耀星先后担任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以及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广东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疫苗经销商谋取利益给予“关照”。
为了对进入广东各市、县医疗机构的疫苗严格把关,以保证疫苗质量,20xx年,广东省卫生厅曾召集所有向广东供应疫苗的厂商进行座谈,并明确表示,所有的厂商不能对各地防疫站直接销售,而是必须采用各基层防疫站向上订购,广东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采购的方式。采购疫苗的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由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该管理委员会共有13人,罗耀星是其中的一名委员。
作为免疫规划所所长的罗耀星对广东全省疫苗的采购、推广和质量评价是“一锤定音”,这使其成为疫苗供应厂家、商家的重点“公关”对象。为了能让自己的疫苗进入广东省的采购名单,厂商无法拒绝手握重权的罗耀星向其提出收取“推广费”的要求。据了解,罗耀星对一支市场价格150元左右的水痘疫苗向经销商索取5元左右的“推广费”,流感疫苗收取每支2元。
罗耀星在20xx年7月至20xx年4月间,在采购生物制品疫苗的过程中,为疫苗经销商谋取利益给予“关照”。5年里,罗耀星收受上海、长春、北京、兰州等地的四家疫苗经销商的贿赂共69次,金额达1118.5万元。
罗耀星的犯罪手法很简单:疫苗经销商送钱,他收钱,全部都是现金交易。罗耀星从疫苗经销商手中收来的贿赂款,既没有花出去,也没有存入银行,而是采取了现金存放。
罗耀星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了自己藏匿赃款的地点——其租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某花园A幢808房,检察人员在这套房屋里搜出超过1200万元的现金。据说,这些被扎成捆状的现金由于长期没有使用,已经开始发霉。
面对如此巨额的贿赂款,罗耀星说,最初,每次收到钱都放在家中的保险柜、密码箱里,后来就转移到某住宅小区的出租屋中。因为自己也认识到这些钱取得不合法,所以不敢存入银行,也不敢消费。罗耀星说:“经销商在推销疫苗时就把钱给我,我自己收的钱也不知道有多少,也没算,收到后来已经麻木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罗耀星这只硕鼠“隐身”了5年,但终究被挖了出来,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判处无期徒刑。昔日的抗“非典”英雄成为人人唾弃的阶下囚。罗耀星的惨痛教训足以引起人们深思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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