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男女双方于在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现有一个孩子,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定离婚协议如下:
第一条、男女双方因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自愿离婚。
第二条、离婚后,孩子由______方抚养,随同____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______方全部负责,____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______方应于每月______日之前将孩子的抚养费交到______方手中。
第三条、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__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孩子一次,但应提前通知______方,应保证______方每周探望不得超过一天。
第四条、男女双方现共有财产有门市房及家里的.一切电器及存款,门市房及家里的一切电器归______方所有,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元。
第五条、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男女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门市、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第、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三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隐瞒方无权分割财产。
第九条、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男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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