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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规章制度

来源:知库网

  一、店铺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店铺可以建立店铺的爱心基金,由团队所有人一起监督,如发现违规,可马上爱心罚款,罚款金额可为店铺爱心基金,做店铺活动经费.以下爱心词代表罚款词.

  (一) 员工形象

  1. 仪容仪表

  A制服:

  员工须按规定穿戴制服,并保持整洁无异味;

  制服要整齐及不可皱褶,清洁无污渍;

  工牌需平行佩带于左上胸.

  B饰物:

  不可佩带有色的隐形眼镜;

  不可佩带夸张的饰物;

  饰物不可超过三样.

  C化妆:

  上班时间内要化淡妆(即粉底、眉、眼影、胭脂、唇膏),男同事除外;

  配合不同的着装要求,整体妆容要和谐、自然,给顾客一个健康、清新及自然的感觉.

  D头发:

  不可有头屑,或给人”油淋淋”的感觉;

  长发须束起,不可遮盖脸庞与眼睛,以露出双耳为标准.

  E指甲:

  指甲不可过长,以与指尖肉齐为标准;

  指甲缝不可有污垢,不可涂指甲油,除透明甲油外.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2、站立姿势标准

  当不用服务顾客时,标准的站立姿势:

  八字步多用于男士

  右手轻握左手腕自然放于小腹前,左手掌轻握成拳;

  两脚间距离:两脚自然叉开与肩同宽,昂首挺胸,收小腹,两眼平视前方;

  丁字步多用于女士

  右脚在前,脚跟放在左脚窝处,同左脚成45°角姿势,双脚并拢;

  两手交叉:四指并扰,大拇指展开,两手虎口交叉,右手放于左手上面相握;

  两者都要求身体不可依靠货架、层板、收银台、且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当需要服务顾客(或整理货架)时,不受标准站立姿势限制,但要注意:

  身体任何一部分不得依靠架、层板、收银台等;

  两手不得搭于胸前或叉腰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二) 卫生

  玻璃、橱窗、镜子、模特无灰尘、无手印、无油印、无污渍等;

  坐椅、试衣间、展架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地面、收银台、仓库无灰尘、无油印、无污渍等;

  海报、灯箱等宣传品无灰尘、无污渍等;

  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者爱心5元.

  (三) 工作规范

  1、不可带手机入卖场上班或上班时间去仓库拨打私人电话、发短信、上QQ; 2、下班后不可在卖场内逗留、玩闹、等人;

  3、不可结伴去厕所或去吃饭;

  4、不可在卖场内梳头、化妆、照镜子;

  5、店铺钥匙不得外借他人或私配;

  6、不可借用或挪用店铺内的所有资金(备用金、店铺流动资金等);

  7、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保持微笑,不得在卖场内争吵、嬉戏、跳舞、追逐,甚至打斗;

  8、不得在货场及工作范围内吃食物、饮酒、赌博、粗言碎语、高谈阔论、

  唱歌等;

  9、不得对顾客有无理的言语及举动,不得对顾客态度恶劣;

  10、 不得穿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有亲热行为或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11、 不得在店铺内睡觉;

  12、 不得串岗、外出、擅离工作岗位;

  13、 不得在卖场内接待亲友及朋友;

  14、 不得在卖场内看书、看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不准因结帐、盘点或打烊等原因不理睬顾客;

  16、

  不准在卖场内存放私人物品,影响店内形象及商品环境以及向店外乱

  抛杂物;

  17、 按规定时间用餐,膳后及时上岗;

  18、 按规定时间上班,不得擅自调动班次;

  19、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代销商品,不得以打白条的形式从货场内拿

  货.

  (四) 惩罚制度

  1、违反工作规范中1、2、3、4、13、14、15、16者爱心5元;

  2、违反工作规范中10、11、12、17、18者爱心10元;

  3、违反工作规范中5、6、7、8、9、19者爱心20元;

  二、 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因店操作)

  (一) 工作时间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

  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和商场专柜应在每个月月末提交下个月的《排班表》。

  2.专柜工作时间依专柜所在商场的工作时间。

  3.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换班前需向店长或上级主管申请。

  4.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或上级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二) 签到

  1.员工应于营业时间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专柜,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全情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须填写《签到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并由主

  管督导负责监督。

  (三) 迟到、早退

  1. 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第一次给予记过,第二次给予每分钟5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2. 工作时还未穿戴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而论。

  3. 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或督导应视情况处理,

  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四) 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三、 假期及请假制度

  (一) 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1、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全年超过12天,否则公司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和提成。

  2、病假:员工因病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请病假须出示“医院证明”。其余病假不计发工资,假期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3、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本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4、其它情况由店长/专柜督导依具体情况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由店长或上级主管督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2天或以内的,由店长和主管督导批准同意。《请假单》和当月《考勤表》由店长或督导保存,并于下个月月初做好《考勤报表》上交公司。

  3、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交接不周给专卖店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在5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

  5、请假流程

  导购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店长签字确认→督导专员签字→确认同意

  店长/店助请假→填写请假单→督导专员签字确认→主管签字→确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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