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联系人:马俊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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