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混凝土垫层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及室外散水等混凝土垫层工程。
2 材料要求
2.1 水泥
采用32.5MPa或42.5MPa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水泥,要求新鲜无结块。
2.2 砂
采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2.3 石子
采用卵石或碎石,粒径0.5~3.2mm,含泥量不大于2%。
3 主要机具设备
3.1 机械设备
蛙式打夯机、混凝土搅拌机、平板式振动器、机动翻斗车等。3.2 主要工具
大小平锹、木抹子、铁抹子、大杠尺、手推胶轮车等。
4 作业条件
4.1 基土土质、标高尺寸经过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并办理隐、预检手续。
4.2 埋设在垫层中的暖卫、电气等各种管线、地漏等已安装完毕,并固定牢靠,经有关方面检查、验收。
4.3 顶棚、墙面装饰抹灰已经完毕;门框等已安装完;已弹好控制地面垫层标高和排水坡度的水平基准线或标志。大面积地面垫层,采取分段施工时,应在分缝处钉上水平桩。
4.4 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材料确定混凝土的配合比,搅拌计量设备已经校核,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准备好混凝土试模。
5 施工操作工艺
5.1 工艺流程
清理基层→混凝土拌制→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5.2 清理基层
清除基土上的泥土和杂物,并应有排水或防水措施。对干燥非粘土应适当洒水湿润,表面不得存有积水。
5.3 混凝土拌制
根据配合比计算出每罐混凝土的用料。后台要认真按每罐的配合比用量称量、投料,每罐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水。严格控制加水量,搅拌要均匀,搅拌时间一般不少于90s。
5.4 混凝土浇筑
5.4.1 先应清除基土上的泥土和杂物,并应有排水或防水措施。对干燥非粘性土应适当洒水湿润,表面不得存有积水。
5.4.2 混凝土应用手推车或机动翻斗车运至浇筑地点。运送时防止离析或水泥浆流失。如有离析,应进行二次拌合。
5.4.3 浇筑高度超过2m时,应使用串筒或溜槽下料,以防止发生离析现象。
5.4.4 混凝土浇灌由一端向另一端进行,采用平板式振动器振捣。如垫层厚度超过200mm时,应使用插人式振动器,其移动距离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
5.5.5 混凝土应按分块(间)一次连续浇筑完成,如有间歇,应按规定留置施工缝。混凝土浇筑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h。
5.5.6 混凝土振捣密实后,表面应用木抹子搓平。如垫层的厚度较薄,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用大杠细致刮平表面。有排水要求的垫层,应按放线找出坡度,一般不应小于2%。
5.5 混凝土养护
垫层浇筑完后,应在12h左右覆盖的浇水,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7d。
6 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垫层施工质量应满足企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J/LCJT0308.209-2008)第3章及4.1、4.8节的要求。
7 成品保护措施
7.1 垫层施工防止碰撞、损坏门框、管线、预埋铁件及已完的装修面层。
7.2 垫层内设计要求预留的孔洞和安置固定地面与楼面镶边连接件所用的锚栓(件)及木砖,均应事先留好和埋好,避免以后剔凿,损伤垫层。
7.3 已浇筑的垫层,混凝土强度达到5.OMPa以上,始可在其上行人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4 在有防水层的基层上施工时,应认真保护好防水层,严禁直接在其上行车或堆放材料,砸伤防水层,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应立即修补好,始准在其上进行作业。
8 环境安全措施
8.1 清理地楼面时,不得向窗外抛扔废土杂物,应集中外运。
8.2 使用电动机具应设触电保护器,每机应单独设置,不得共用,以保用电安全。
9 记录
9.1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9.2 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复试资料。
9.3 混凝土配合比单、试块试验报告及强度评定。9.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5 分项工程检验批自检记录。9.6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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