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方法
一、 适用情况
1、适用人员:本方法所称“工程工程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工程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工程。
3、适用期间:本方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工程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二、 补助方案 工程 通讯费补助 岗位 业务负责人 业务经理 采购员/施工员 适用地区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深 圳 深圳以外 金额 300元/月 400元/月 200元/月 350元/月 150元/月 200元/月 无 50元/天 无 100元/天 无 70元/天 无 45元/天 备注 须提供等额发票。详见本方法第三条〔三〕款。 伙食补助 异地补助 全体 业务负责人 业务经理 采购员/施工员
三、 考前须知
〔一〕员工因私离开工程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工程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工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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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负责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方案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标准化,使工程相关支出进入本钱核算,本方法标准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那么发放:
1、通讯费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最大额度〞原那么,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局部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局部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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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部为员工建立具名明细账户,具体核算补贴发放及发票冲账的执行情况。财务部负责在每个月初将明细账数据发给员工核对。员工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明细账的正确性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默认明细账数据。
4、员工未按要求及时办理发票冲账的,财务部有权于员工次月工资发放时将所欠票款金额作暂扣处理,直至所欠发票补充完整。
〔四〕工程工程管理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工程施工的,依照所管理工程对应补助中较高一级的标准发放。
(五) 工程工程管理人员补助纳入具体工程本钱收益核算。
四、本方法自签发日生效。公司过往下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尚在施工过程的各工程工程相关补助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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