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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办法

来源:知库网
实习生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实习生管理,有选择地给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的同时,满足公司人才选用储备之需要。 2范围

适用于经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双方均同意实习且有意向在实习毕业后在我公司任职的大学生、大中专、技校生。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实习生接收、实习前培训及现场实习安排,并定期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实习考核。

3.2各实习生所在部门、单位负责按要求安排实施实习生的实习技能培训,并协助行政部进行实习生知识与技能的考核。 4工作内容 4.1 实习期规定

自实习生进入企业实习到其可领取毕业证为止,最长不超过二年。 4.2 实习前培训

行政部负责实习生的培训管理与考核,按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求安排相关培训。

4.3 实习补贴

实习期间,按如下标准给予实习补贴:实习开始第1-3月,900元/月;第4-6月,1000元 /月;半年以上1100元/月。同时,按员工标准给予午餐补贴。 4.4 考核

4.4.1 实习期间考核

实习考核两次,即在实习期分别满三个月和满半年时,由行政部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再给予实习安排。

考核内容:

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积极性、是否服从安排、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等,这一考核极为重要,穿插在所有的每一次考核中。(形式由行政部选择保安、清洁或其它工作安排)

 培训以企业知识为主,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规范、

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形式为以授课及考试为主) 4.4.2 实习期满考核

实习结束,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实习生,经双向选择,可给予录用,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考核内容:

 以职位所需基础知识为主,包括职位所需基础技能以及工作流程等。  以实际操作经验为主,培训责任人可让实习生参与到真实工作环境或模拟

工作环境中,观察其是否能将前面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5实习期管理

4.5.1 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各项实习安排。

4.5.2 实习期间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可不发放当月实习补贴。。

4.5.3 实习生实习不满七天提出离开,不发放实习补贴;超过七天离开,应提前三天提出,否则,当月实习补贴不予发放。

4.5.4 实习生可以请事假和病假。请假手续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实习补贴按实际出勤率天数发放。若实习期内当月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十天或三个月累计

请假超过一个月,将被视为自动离开,不再给予实习安排;无故旷工1次、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的,公司将予以退回,不再给予实习安排。 4.5.5 实习期间,不参与企业薪酬及福利分配。

4.5.6 用人部门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记录,作为实习结果考核及企业选择录用的依据之一。 5附则

5.1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5.2 若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执行,原相关规定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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