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A级旅游景区提升和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承市政办字[2017]106号 【发布部门】承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20 【实施日期】2017.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A级旅游景区提升和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7〕106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A级旅游景区提升和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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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A级旅游景区提升和创建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市A级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精品旅游景区,提高我市旅游景区的知名度和游客的满意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A级旅游景区提升和创建活动,更好发挥景区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建设精品旅游景区为目标,突出解决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市场秩序、旅游革命、公共基础设施、讲解服务、景区价格等重点问题,实现景区精致化、经营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管理人性化,营造舒适、优美、安全、文明的旅游环境,打造承德优质旅游品牌集合体。
到2017年底,全市现有30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化保障能力、法制化市场秩序和整洁化景区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和提升,全部达到相应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上线;对拟创建A级的旅游景区,按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上线严格评定,标准不够,不予挂牌。年内,金山岭长城景区完成5A创建服务质量现场评定准备工作;磬锤峰国家森林公园完成4A级旅游景区景观价值评审及复牌准备工作;董存瑞烈士陵园通过整改验收;新创建3A级旅游景区2个。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景区安全
1.各景区必须有负责景区安全的专门机构,景区法人代表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督导台账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安全档案记录准确、完整、齐全。
2.加强景区安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国家规 2 / 6
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人看
守。
3.提供医疗服务。设置医务室,配备紧急救护设备和日常药品。
4.景区要邀请专业机构科学核定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并公示,临近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时启动安全预案采取限流措施。 (二)景区收费
规范景区门票等各种收费项目,开展景区收费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售票处功能,推行网络预售。售票窗口处设固定的价费公示栏(牌),公布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免费政策及举报电话等内容。
(三)设施与服务。重点提升旅游厕所、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停车场、购物场所和信息化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1.旅游厕所。重点整治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厕所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落实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建设标准,所有A级旅游景区内旅游厕所不低于1A级标准。5A级旅游景区所有厕所标准都不低于AA 级,AAA 级厕所的比例不低于60%;4A 级旅游景区内AAA 级厕所的比例应不低于40%;3A级旅游景区内至少有1座AAA级厕所。对旅游厕所不达标的景区,给予黄牌警告,三次不达标给予一票否决。
2.标识系统。重点整治标识系统不规范、数量少、设置位置不合理等问题。标识系统要规范化、标准化,图形、尺寸比例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文字要有中英文对照。标识标牌设置不合理、不规范情况超出5处给予整改警告。各类标牌数量充足,游客进入景区后,可以按照指示牌顺利到达景点和服务设施。
3.游客中心。重点整治游客中心设施位置不合理、面积不达标、功能不完善、标识不统一等问题。游客中心应选址在游客景区主入口附近,方便醒目地点,游客集中活动区域。游客中心要完善功能、提升管理服务,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分区、服务公示, 3 / 6
完善人性化设施,为游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5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面积要在150平
方米以上,要求至少3名服务人员同时在岗;3-4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要在100平方米以上,要求至少2名服务人员同时在岗;1-2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要在60平方米以上,要求至少1名服务人员在岗提供服务。
4.景区停车场。重点整治景区停车场面积不足、管理无序、标识不清等问题。国家A级旅游景区需有专用停车场,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景区停车场要达到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整洁、专人管理、人车分流、出入口分设、标识标线规范醒目、管理有序的标准。停车场进行生态化提升改造,停车场已批复收费的景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3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加快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实现电子收费。5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1000个以上,还需配备高峰期备用停车场,并且要求有充电桩、立体车库和自驾旅游服务;4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600 个以上,还需配备高峰期备用停车场;3A级旅游景区大小车位总和至少400 个以上。
5.景区购物。重点整治景区购物环境差、价码标识不清、产品虚假宣传、漫天要价和强买强卖等问题。景区内的购物店(铺)要布局合理、突出特色、协调规范、管理有序,质量、价格、计量、经营范围、售后服务等,不得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私定协议,引导、诱导游客消费。景区要积极研发自主品牌商品,5A级旅游景区要有自主研发的代表本景区特色的品牌,有1种以上以景区名称命名的旅游商品,多种体现本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4A级旅游景区要有1种以上具有本景区特色的商品,积极开发以本景区名称命名的特色商品;3A级旅游景区要有本地区特色的商品,积极开发以本景区名称命名的特色商品。
6.服务窗口。重点整治服务意识弱、服务质量低、服务标准不规范、服务态度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制度,安排培训计划, 4 / 6
设定培训目标,明确培训人员,落实培训经费,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要加强员工岗位
培训、中层员工职业素质培训和高层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培训。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服务竞赛,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语言要规范,服务要得体,讲解要准确。
7.智慧化建设。重点整治无网络、无网站、无安全监控设施、停车场人工收费等问题。景区设有网站、公众号,WIFI基本覆盖,实现网络营销,提供网上订票、扫码入园、停车场和验票口智能收费验票等服务。景区内安全监控探头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运转正常,景区数据与全市智慧旅游大数据平台实现对接,做到展示智慧化、运营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和安全智慧化。
(四)市场秩序。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监管相结合的办法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按照“明码实价、导游规范、诚信经营”的要求,在重点时段组织各部门联合检查,创造秩序井然、管理有序、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旅游氛围。
(五)环境整治。结合城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对旅游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景区内、景区周边和通景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乱堆乱放、垃圾乱丢、垃圾陈留、场地脏乱、污水乱排放、垃圾箱设置处理不规范、餐饮加工和就餐环境不卫生、住宿场所卫生设施和环境不整洁、购物场所卫生不达标、吸烟现象不管控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对进入景区的村边、路边、河边、田边等进行美化、绿化、洁化、亮化,做到景区内外路面净、亭台净、树池净、收水口篦净、垃圾箱净、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核、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残留、无污泥积水、无小广告、无高分贝音响广告等。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摸底阶段(2017年1-6月份)。 现有A级旅游景区和申请创建A级的旅游景区对自身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分类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景区提升和创建工作 5 / 6
方案。市旅发委组织景评员分别进行复查或初查,对照标准检查打分,下达《景区整改
任务书》、《景区创建初评意见》。
(二)整改提升阶段(2017年7-11月份)。各县区旅游部门要督导所辖景区严格按照《景区整改任务书》、《景区创建初评意见》,按节点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市旅发委组织景评员结合各景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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