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智光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宣传本制度。 3.管理规定
3。1 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9:00~18:00.工休时间:10:00~10:10(上午),15:00~15:10(下午).
3。2 出勤状况报告:
每日开始上班一小时内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该日的员工出勤状况。主管以上的人员、业务工程师未出勤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3.3 打卡规定: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下班打卡截止时间为8:30分之前,18时之后。员工应提前15分到公司做好上班准备。加班按实际出勤打卡。
3.3.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第一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处罚款30元,第二次违犯此条规定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第三次违犯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做开除出公司处理。
3.3.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打卡者,须在当天由部门经理签名核实,逾期无效。 3。3.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
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3。5员工于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因私外出凭核准完毕的《请假单》. 3。3.6上午上班打卡后不得再到厨房用早餐,违者第一次以迟到10分钟论处,第二次违者处罚款3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当月超过四次的以除名处理。 3.3.7 忘记打卡者,需由部门主管证明,人力资源部在打卡机上补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次,超出者每次罚款5元。超过五次的,每次罚款100元。 3.3。8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各员工互相监督。 3.4 请假 3。4。1请假应当向主管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在人力资源部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病或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于当天亲自或委托他人电告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缺勤者以旷工论. 3.4。2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给予除名处理. 3。4.3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登记表,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4。4请假天数的核准权限如下: 职 别 期 限 1天以内 部门经理、主管、工程师 1天以上 1天以内 部门员工 1天以上 1天以内 操作工 1天以上 副总 总经理 部门主管 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核 准 副总经理 注:请假的员工须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上报核准.
3。5。迟到、早退
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处罚规定:
3.5.1 超过3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的扣1小时的工资,当月累计超过20分钟以上、29分钟以下的加扣4小时的工资;
3.5。2一个季度内累计达到30分钟以上、39分钟以下的,给予上板警告处分,并处罚一个月的工资。超过40分钟的,处罚一个月的工资、并予辞退.
3.6 加班
3.6。1因工作安排加班,加班后按〈加班记录单〉要求填写,次日前交部门负责人确认,“加班记录单”每10个日历天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和保存,人力资源部月末汇总交总经理批准。
3。6.2 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 3.6.3加班费
(1) 平时加班: 操作工加班费4.00元/小时,管理、行政、业务、技术人员人员6.00元/小时。
(2) 工休日、节假日加班:操作工加班费6.00元/小时,管理、业务人员8。00元/小时。
4.使用记录 4。1 请假单。 4.2 加班记录单。 4.3 出差申请表。
RSXZ—10-02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印章、证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以保障公司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满足顾客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 3印章管理 3。1 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及相关部门专用章.
3。2 印章保管
2.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2.2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及相关部门专用章由使用部门妥善保管,使用时登记。
3.3印章的使用管理
3。3。1公司印章仅限于公司业务并在公司内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或携带公司印章在外使用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3。3.2 使用印章必须进行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并且经领导批准。 3。3。3 使用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无须书面批准文件)。 3.3。4 相关部门业务专用章由使用部门的领导批准(无须书面批准文件).
3。3.5 盖空白公章只限总经理使用。 4 证、照管理
4。1公司的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以下简称证照)、税务登记证(地税)、TS16949体系证书、ISO9001体系证书、CCC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4。2 公司的证照由财务部保管。公司的证书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4.3 证照、证书在使用前须得到总经理或授权人的批准。 5。使用记录
5.1 公章、证书等使用登记表。
RSXZ—10-03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 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杜绝浪费,特制定办公用品、日用品的申请和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用品。 3 管理规定
3.1 办公用品的固定领取时间为每星期一、三上午,其它时间除非紧急需要,原则上不予领取。
3。2 为便于统一购买,请各部门于每周五前上报办公用品的申请表。申请表应写明本部一周内预计所需的品种、数量,并注明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部。请各部门注意节约,按需申请.逾期未报的部门,视为无需要,不列入购买计划.申请表可到人力资源部领取。
3。3 人力资源部应统计申请数量,指定专人统一购买。 3.4 发放办公用品时,原则上不能超过申请品种、数量. 4.使用记录
4。1 物品采购申请单。 4.2 办公用品,日用品领用表。
RSXZ—10—04制服管理规定
制服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制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制服。 3 管理规定
3.1公司新员工在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工作服和工作证。 3.2工作服和工作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员工自行保管. 3.3每位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身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3.4员工在职期间如工作服、工作卡非公原因造成的丢失和破损,由个人承担,工作证如丢失或损坏则由其本人负责赔偿。如工作服、工作证丢失,必须马上通知人力资源部。丢失工作服的照价赔偿,丢失工作证的罚款10元。
3.5员工在领用制服后,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提出离职的,应承担50%的工作服费用,同时将工作服交还公司。
3.6员工在离职时,需将工作服、工作证交回公司。 4.记录
4。1 工作服、工作证领用表。
RSXZ-10-05员工考勤一览表
员工考勤一览表
年 月
序号 姓名 日期 1 备8 累计 假期 2 3 4 5 6 7 9 … 30 31 注
RSXZ-10—06人员借用联系单
人员借用联系单
部门: 时间: 借用部门 被借用部门 借用人数 借用时间 借用事由 备注 审核(人力资源部): 批准(被借用部门负责人)
RSXZ—10—07加班记录单
加班记录单
加班记录 姓名 部门 时 间 部门负责人 任务 确认 编制: 审核: 批准:
RSXZ-10-08 宿舍用品清单
宿舍用品清单
日 期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RSXZ-10—09行李放行条
行李放行条
姓名 物品名称 备 注 宿舍长签字 人力资源部签名:
RSXZ—10-10 办公物品采购申请单
办公物品采购申请单
部门: 日期:
申购 名称 规格 数量 用途 时 间 需到货 备注 编制: 审核: 批准:
RSXZ—10-11 办公用品、日用品领用表
办公用品、日用品领用表
日期 部门 名称 单位 数量 用途 签名
RSXZ-10-12会议签到表
会议签到表
会议主题 会议地点 部门 姓名 主持人 会议时间 签名 姓名 部门 签名 缺席人员记录 部门 姓名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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