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临床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住院时间,缩短平均
住院日。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患者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全科进行讨论,分析患者病情和长时间住院的原因。
三、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包括转科患者),由诊治科室负责,在第30天当天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评价与管理记录表》,由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确认后上交医务部。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登记本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病情分析、长时间住院原因分析、过度诊疗现象存在/不存在、服务流程合理/不合理。
四、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
楚而出现的纠纷。
五、医务部接到报告后,于72小时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讨论、评估,并将讨论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科室。
六、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科室未执行本制度的,医院每季度通报一次,并纳入“临床科室综合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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