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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医学鉴定445例监狱服刑人员的分析

来源:知库网
170 四川精神卫生2011年第24卷第3期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445例监狱服刑人员的分析 李正发【摘要】目的范文澜余成民卢生斌 选择南充市三监狱所有服刑人员 患有 探讨监狱服刑人员中精神障碍患病特点及鉴定情况。方法为研究对象,经监狱管理系统及调查,筛查出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的服刑人员,然后按程序进行鉴定。结果精神障碍服刑人员以暴力型罪犯为主,青壮年比例最高,危害后果严重;鉴定构成比依次为无精神病71例 (15.95%),精神分裂症172例(38.65%),情感性精神障碍73例(16.40),精神发育迟滞22例(4.94),癫痫性精神 障碍18例(4.o5%),应激相关障碍42例(9.44%),其它47例(10.56%),有服刑能力233例,无服刑能力212例。 结论监狱中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易发生精神障碍、心理问题;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所占比例高,暴力型罪犯 所占比例大,社会危害极大;监狱应加强对服刑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干预治疗,提高该人群服刑、服教能 力,防控其肇事肇祸行为。 【关键词】 服刑人员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图分类号】DF795.3 服刑能力精神障碍 【文章编号】 1007—3256(2011)03—0170—02 【文献标识码】 A 本文对南充市三所监狱(四川省川中监狱、四 奸l9例,其它94例;原量刑死缓39例,无期4l例, 有期365例;已服刑时间为0.1~18年,平均(7.32 4-6.36)年;发生精神障碍时间为0.1一l4年(精神 发育迟滞除外),平均为(3.62 -43.85)年。 1.2方法在2008年6月一2011年3月期间,首 先由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专业人员及三 所监狱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问 川省嘉陵监狱、南充市监狱)445例服刑人员进行司 法精神医学鉴定,并对鉴定结果进行分析,现报道如 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 三版)、监狱精神康复资料管理系统为标准,自编服 刑人员精神障碍排查提纲及服刑人员精神疾病普查 登记表,对三所监狱3529服刑人员进行普查登记, 监狱方将疑为精神障碍的服刑人员委托四川惠诚精 神医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共完成司法鉴定445 例,均为男性,年龄l6—58岁,平均(31±6.26)岁。 已婚212例(47.64%),未婚168例(37.75%),离 婚52例(11.69%)。丧偶13例(2.92%);职业为 农民168例,工人123例,干部36例,无业118例; 受教育程度为未上过学149例,小学96例,初中72 例,高中/中专67例,大学专科及以上6l例;有阳性 题”摸排,拟出疑似精神病服刑人员的名单并附详 细资料,然后委托四川省惠诚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 对其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主要鉴定其精神状态及服 刑、服教能力。对刑期低于5年的轻刑犯由管教狱 警送至鉴定所进行鉴定,刑期超过5年的,由鉴定所 随机选派鉴定小组(由三名司法鉴定人组成)到各 监狱进行鉴定。鉴定程序:鉴定人调阅资料(包括 管教狱警及同室服刑人员提供的书面证言);狱警 及管理人员、同室狱友介绍情况;专业人员针对存在 的精神障碍实施量表测定;鉴定小组对被鉴定者行 精神检查;鉴定讨论,得出鉴定结论;管教人员及治 疗干预组进行回访,须重新鉴定者再次进行鉴定;最 后对鉴定诊断,服刑能力的相关数据,采用自编调查 家族史ll6例;既往有精神异常史82例;犯罪类型 为杀人211例,故意伤害97例,抢劫、盗窃24例,强 作者单位:637000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四川省惠诚精 神医学司法鉴定所 表逐项统计归类,运用统计学软件SPSS11.5进行统 计分析。 四川精神卫生2011年第24卷第3期 l7l 2结 果 作为鉴定对象有关,由于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 在服刑人员中占有相当高的比率,应引起监狱管理 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本组资料也显示应激相关 2.1精神障碍发生时间从入狱第1天到16年不 等(精神发育迟滞者除外),其中入狱≤O.5年133 例,0.5~1年89例,1—2年65例,2—3年28例,3 ~障碍多达9.44%,高于住院精神病患者中的反应性 精神病,说明监狱环境服刑是犯人产生应激障碍的 重要诱因。所以,对服刑人员加强心理干预,及时排 除心理危机是非常必要的,应将服刑人员心理辅导 5年31例,>5年77例,其中2年内发生精神障 碍248例(58.63%)。 2.2诊断精神分裂症172例情感性精神障碍 作为监狱重要工作之一,这就要求监狱委派精神科 73例,应激相关障碍42例,精神发育迟滞22例,癫 病性精神障碍l8例,其它精神障碍57例,无精神病 7l例。 2.3服刑能力评定采用“二分法”判定,212例无 服刑能力,233例有服刑能力。 2.4精神障碍与受教育程度374例精神障碍中, 未上过学201例,小学94例,初中35例,高中/中专 28例,大学专科及以上l6例。 3讨 论 本组资料中,青壮年比例高,小学以下文化程度 居多,与唐全胜等H 和吕成荣等 结果相近。另 外,杀人及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占70%以上,比 例较高,危害后果严重,说明受教育程度低容易犯罪 且作案手段简单,危害社会的程度高。因此,监狱管 理人员对该类服刑人员要加强监管,防范其暴力行 为,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其次,本文鉴定为无精神病7l例(15.95%), 明显低于王健等 的24.7%和陈泽元等 ]24.18% 的报道,这与专业人员与监狱管理人员在鉴定前实 施排查工作有关。在71例无精神病的服刑人员中, 有相当一部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所以鉴 定为无精神病,并不表示元任何心理问题,也不排除 个别有伪装,或是夸大了某些心理问题。 再次,。本文诊断精神分裂症者仍属首位,达 38.65%,这与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患病率最高者 相一致 J。其它重型精神病也明显高于国内外监 狱服刑人员精神障碍发生率为2%一26%的报 道 ,这仍与鉴定前选择心理问题明显的服刑人员 医师或具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医师对其甄别,早发 现、早干预,提高其服刑能力、防控肇事肇祸行为。 最后,本文显示82例鉴定者在服刑前曾有精神 异常史,服刑期间在强制劳动及失去自由这一诱发 因素作用下疾病很快复发;二是与其阳性家族史有 关,本文有阳性家族史者116例,说明有阳性家族史 者在入狱这一诱因刺激下可能诱发精神病。因此, 监狱应加强对服刑人员入狱前的病史了解,对入狱 前具有精神异常史及有阳性家族史者需要重点观 察,认真疏理,及时发现异常言行,及早干预。 总之,为了保护服刑人员中有精神障碍者的合 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其心理、身体健康,提高 其服刑、服教能力,监狱管理系统除加强对服刑人员 监管的同时,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集管理、治疗、 康复为一体的监狱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唐全胜,李新胜,陈海友.精神医学司法鉴定225例分析[J].四川 精神卫生,2002,15(2):113. 2 吕成荣,余亚文.1002例服刑人员精神障碍鉴定资料分析[J].上 海精神医学,2009,21(2):89. 3王健,韩巨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无精神病案例特点[J].临床精 神医学杂志,2004,14(3):155—156. 4陈泽元,董祖荣,林家辛.精神病司法鉴定中简单常识鉴别[J]. 广东医学院学报,2005。23(4):63—65. 5贾谊诚.实用司法精神病学[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 227_241. 6杜向东.34例服刑能力司法精神病鉴定分析[J].四川精神卫生, 20o9,22(2):128. (收稿: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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