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EHS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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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8月11日
目 安全生产
前 言ﻩ2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ﻩ4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ﻩ5
第一节 基本通则.................................5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ﻩ11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ﻩ11
二、子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2三、建设部安全生产职责ﻩ14
四、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4五、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5六、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ﻩ16
七、车间(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7八、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ﻩ19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ﻩ20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20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0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2三、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23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5五、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ﻩ28
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9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ﻩ30
安全生产
八、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九、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3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ﻩ35
十一、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ﻩ35十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ﻩ36
十三、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37十四、设备安全管理制度ﻩ39第二节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ﻩ42一、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ﻩ42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45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6四、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档案制度......47五、工伤事故管理及保险制度....................48第三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ﻩ50
一、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50二、压力容器维修管理制度......................52三、起重安全管理制度ﻩ52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3第四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5一、企业安全用火管理制度......................55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57三、吸烟管理制度..............................58
安全生产
第五节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ﻩ59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ﻩ59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ﻩ59
第六节 用电安全管理..............................60一、安全用电制度.............................60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ﻩ61
三、移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63四、移动电具管理制度........................64五、静电安全管理制度ﻩ65六、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ﻩ67第七节 检修安全管理ﻩ68
一、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68二、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制度...............69第八节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ﻩ70
一、危险作业区域防火、防爆、防毒制度..........70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ﻩ71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ﻩ72四、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ﻩ73
第九节、厂区安全交通管理.......................74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5三、非机动车辆及载货管理制度ﻩ79
安全生产
前 言
第
一
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结合本创业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第二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
三
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法律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确保生产安全的保证,全体人员应将此提交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执行。
第
四
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而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则是全体人员的法定义务,企业员工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执行。
第
五
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充分体现管理系统的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整体性、层次性和适应性。要求企业全体人员全面地、系统地学习与执行。
安全生产
第六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望企业全体人员主观能动地执行,认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第
七
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的因素更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以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的损害,确保安全生产。
第
八
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的重大措施,企业全体人员必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时时刻刻认真。
第
九
条
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管理动态相关论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充实本制度,以适应生产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第
十
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是结合创业实际,吸取本创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血的教训而制定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断提高生产水平,为企业不断迈向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和有关专业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制度为准。第
十
二
条
本安全生产制度,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并颁布执行。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如下:组 长: xxx副组长: xxx
组 员: xxx xxx xxx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xxx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股份公司建设部,由建设部部长刘舒权兼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督查及处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节 基本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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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强调指出,必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上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的标准,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不单企业本身应负安全生产的责任,而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该层层承担责任,共同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计划、布量、检查、总结
安全生产
、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创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创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安全生产
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事处理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同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支持女工和未成年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承担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向主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
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4.企业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企业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6.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企业员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并获得赔偿的权利。向单位提出赔偿,其间须在企业内部得到正确解决,以维护企业依法行政的权利。
8.企业全体员工,在作业(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认真接受三级教育调岗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及
安全生产
日常教育,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10.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提交“我要安全”的意识“我会安全”的学识。“我懂安全”的技能,积极参加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大活动,共同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共同创建安全文明企业。
12.企业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13.企业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自身逃生的本领。
14.企业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职工守则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15.进入生产房内,禁止吸烟,吸烟只能在指定的吸烟空间,进入易燃易爆的场所不准带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及推铁轮车。
安全生产
16.因公进入生产车间,不准乱动电气开关;不准身体接触任何旋转的设备和部件。不准擅自进入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含铁;也不准随意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17.全体员工,应注意厂内各种安全标记、警示牌,并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清洁卫生。
18.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注意保护消防装量、防雷及防静电设施。登高作业,随时动火、随时用电要办理手续,要有安全措施和有人监护。
19.开机动车包括小轿车、客车、货车、装载车及其他工程车辆入厂压的;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公里。
20.企业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使安全生产实现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切实
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督促本企业职工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面领导责任,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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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建立企业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条件。
3.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以确保作业场所、工作环境均满足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4.组织本企业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行三级管理企业、车间、班组,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考换工作。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三落实、资金时限负责人。
5.在生产管理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五同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6.组织制定、实施本企业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国家规定调查、登记、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
7.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的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外单位在企业的合作项目,安全工作应统一,协调管理。
8.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
安全生产
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阴患。
9.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活动,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子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子公司总经理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企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和标准要求,并接受企业安全技术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建立并落实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定期听取子公司安全员工作汇报,决定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奖惩办法。
5.主持召开子公司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对本子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企业(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
6.审定子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或年审计划确保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传达并贯彻实施企业(总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任务。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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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终结评比安全工作。
8.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设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设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9.制定并实施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指导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
10.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及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11.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
12.每月向总经理及安全技术部报告安全生产几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三、建设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负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项目的审批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有关问题。
3.负责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采用时安全技术劳动保措施。
4.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的
安全生产
研究工作,有计划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5.审核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指导执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的实施与考核。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及技术性问题的鉴定,并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四、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2.带领全体员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作为竞赛的重要内容。
4.协助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5.贯彻劳动保护各项规定,参与本单位劳动鉴定和督促工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发动员工进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与演练工作。
7.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卫生及劳动保护工作坚持以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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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原则,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落实预防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并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五、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与标准。
3.拟定、修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编制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的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组织落实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
6.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7.组织车间做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子公司厂部书面报告或直接报告至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
8.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防火组织,领导车间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工作。每月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10.督促检查班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遵守厂纪厂规、劳动纪律情况,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11.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
12.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防止机械,电器及消防事故,开展车间文明生产活动,督促车间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员,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六、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车间主任、副主任不在时,要履行车间主任、付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员工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落实并教育职工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确保安全生产。
3.临时调动人员顶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和重要工种岗位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操作。
4.认真抓好车间布置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事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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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整改事项工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并将检查记录收集报告车间。
5.发现各类事故苗子,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车间值班,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6.掌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不违章指挥。7.发现违章作业,必须及时制止和教育改正,防止事故发生。
8.带领全班人员做好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生产时注意保持通道畅通,停机后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现场清洁、整齐、畅通。七、车间(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班组长领导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指导,在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决议和任务,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车间、班组的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新工人、顶岗和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特种作业、重要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独立操作者不准其上岗操作。
3.保证车间、班组特种作业,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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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等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和实行监护。
4.组织、参加车间安全检查,安排落实整改,确属本车间(班组)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技术部)安排落实整顿工作,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5.深入班组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教育,如有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车间主任(班组长)处理。
6.经常检查本车间、本班组使用劳动保护设施、防火器材、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
7.组织车间每周一次及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内容、有检查签阅,并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反映上报。
8.车间安全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产前,参加项目审查、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会议,并与班组安全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9.凡发生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现场保护,执行“四个不放过”制度,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措施,并及时上报。
10.组织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抽查考核班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11.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生产现场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
。保持生产环境良好,通道畅通,场所整洁。
12.检查、落实车间、班组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八、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2.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6.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7.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安全生产
8.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各部门主管和注册安全主任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起码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决定年度安全生产重大议题并布量、落实。
3.年初,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计划,并组织全体员工讨论落实。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就不同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使其得到及时解决。
5.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清除本企业的事故隐患,以及建设本安全型企业的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安全生产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是安全生产会议的重大课题。
7.安全生产会议,须突出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治及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等问题。
8.认真检查、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四不放过”方面的情况,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9.安全生产会议,应对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问题决定重大举措并组织措施落实。
10.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知识讨论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及安全生产合理化提议会等,以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11.安全生产会议还应就学习新近安全生产管理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进行讨论,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2.对每次安全生产会议,知识讲座及讨论会等,必须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存档,用以进一步学习和追踪跟进。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2.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依据国家、地方以及上级、创业的
安全生产
要求与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
3.重伤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故及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重大火灾、爆炸、倒塌等)必须严加控制,均应低于上级考核的指标要求。
4.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进步方面的指标。
5.安全生产目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曾分解。公司有指标,各分厂、部门、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6.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要与上级安监部门与评价机构的要求接轨,以便于上级和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与评价。
7.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由技术安全部进行,由工会进行纠察,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8.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时与抓安全生产目标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9.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中劳资料,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10.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资料,记录由安全技术部整理、汇总、存档。
安全生产
三、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尽力使安全投入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安全生产投入额为全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
1.公司确定为安全费用投入的范畴:
(1)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劳动安全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
(2)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等设施。
(3)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围堤、防火墙等。
(4)为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需的辅助设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盥洗室、女工卫生室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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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教育措施。如: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的费用等。
(6)保险投入。如:财产保险投入、车辆保险投入、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等。
(7)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进行的花费。如: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等。(8)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9)为保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投入。
(10)定期对本公司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安全评价。财务上设立风险基金。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列出需要使用费用的项目,必要时制订实施方案。
3.财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议,优先安排资金,满足安全的要求。
4.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必须认真检查、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的实施。
5.安全生产投入的涉及面很广,从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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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从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事故处理等,均须资金投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安全技术部应作为监督重点。而劳动保护,各类保险、职业卫生、医疗、救护、伤亡事故赔偿、安全奖励等。
6.安全生产设施项目,资金投入要与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
7.安全生产投入的运作。要在月、季、年度财务报表中有真实的反映。
8.安全生产投入的全过程,由安全技术部具体督促、检查与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执行安全生产投入的各部门,应步步跟进,按月汇报进度,解决出现的具体问题。如遇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向安全技术部或总经理及时上报。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1.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技术部安全教育(一级),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技术部、各分厂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集团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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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集团公司属下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公司内调动(包括分厂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5.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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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
规
则
》
(
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11.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安全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总经理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1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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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1.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筹建时,必须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安全监察、劳动保护、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等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与审查设计方案,并参加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3.安全技术部在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认真检查和监督。
4.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车、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的进度、质量与安全工程要同时得到保证,资金投入也应同步进行。
6.对工程不符合投产条件,如果总经理同意投产,应承担由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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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2.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3.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4.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5.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6.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7.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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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8.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9.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10.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
2.在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设备改进,公司予以奖励。
4.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5.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6.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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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
7.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相结合,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奖励的档案工作。八、员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标准。(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2.生产区内十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与衣物。
(2)生产区内,未经批准不准带进无关人员。(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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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上班前、上班时严禁喝酒。
(6)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不戴安全带,或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3.防止违章动火六禁令
(1)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禁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动火。(5)不按规定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4.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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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赔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5.驾驶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李。九、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2.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4.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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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5.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6.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7.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8.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9.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10.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11.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12.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13.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14.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
安全生产
,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15.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上岗操作人员,一律要穿好厂服,正确配戴厂证和防护用品,才能上岗操作。不准穿拖鞋上岗。
2.不准在车间进食或吸烟。
3.工作时不能离岗串岗,不准在岗位睡觉、躺卧及聚众玩耍,不准看杂志、书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各生产车间和设备、工具工作台、地面及周围道路、排水沟等,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不能随意乱丢杂物。
5.通风除尘装置要定期清理,下班时车间要进行大清扫,清扫的垃圾和废纸必须放到指定地方进行处理。注意公共卫生,使厂容厂貌保持美观整洁。
6.下班后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加强营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健康,更好地做好工作。
7.对违反本制度或因此而发生事故的人员,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8.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容仪貌,礼貌待人,做一个文明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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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业卫生与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1.新职工入公司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采用先进科学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有毒物质、噪音的产生,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进行治理,并限期解决。
3.对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5.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6.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7.切实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和废料的收集、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监测设施,监督点布置合理,监测率应在90%以上。
9.建立工业卫生档案,认真检查,控制和治理有毒有害因素,并登记、存档。
10.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工作,严格食堂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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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暑降温,疾病预防工作,确保职工健康。十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或在岗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值班员不得将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公司内。
3.值班人员应定时巡视检查公司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对象要详细查看。公司内的重点防范设施为:办公楼、生产车间、配电间、消防器材等。
4.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5.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或被盗。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经理或相关责任人,立即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十三、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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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6.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7.综合检查分为公司、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公司经理、车间主管、班组长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车间以及班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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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8.安全生产经常性的检查,应做到岗位日检,车间周检,厂月检。
9.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技术部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而且每次检查必须如实填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10.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本单位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无力整改的,或符合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安全技术部按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实施整改。
11.对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中所形成的文字资料(各类安全检查表、整改方案及整改后的复查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的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等等)均应认真存档备查,便于跟进处理。
12.安全检查应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具体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同时应善于总结,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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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总则
(1)本公司生产设备统一由设备、动力工程部归口管理,所有设备应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由工程部组织人员开箱验收,清点随机附件。安装调试后移交班组使用。
(3)主要生产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和保养应定人、定机。
(4)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结构、性能、规格,经考核合格,持证操作。
(5)严格执行设备的交接班工作,操作者应按规定填写有关内容。
(6)严格执行设备二级保养制,作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7)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向设备、动力工程部报告,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向工程部报告,工程部应迅速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作到“四不放过”。
注:四不放过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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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未找到不放过; 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 责任人没接受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2.设备的保养
设备的保养分为二级保养,既日常保养、定期保养。(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由设备的操作者上班前下班后15分钟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内容为:
清扫、擦拭设备上灰尘和油污;
对各部位进行检查、调整间隙,紧固松动部位;(2)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一般在设备运行一年或5000小时之后进行一次,由维修工与操作工共同进行。保养内容为:
完成日常保养全部内容;
检查、清洗传动部位,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检查并整理气路的管道、电路部分的线路;
电路控制箱或电路控制板的线路、配件检查、除尘;调整各运动件之间的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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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校验设备的精度;
清洁设备内外表面,做到无油污、无灰尘。
(3)日常、定期保养完成后,维修工或操作工应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设备定期保养记录》上对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并交生产部存入《设备档案》。
(4)每年12月份,设备、动力工程部应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的《设备年度定期保养计划》。
3.特种设备的管理
(1)特种设备的购买:必须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购买。(2)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3)特种设备办理相关的特种设备使用证。
(4)定期请技术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内所属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
(5)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6)特种设备的相关作业人员参加相对应的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上岗证,持证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性的继续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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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一、事故隐患报告登记制度
1.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公司的风险岗位进行安全评价,识别公司内使用的原料、装置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2.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职责、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等。
3.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应负的具体责任,包括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危险源的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4.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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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聘请1到2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并按国家规定时间对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或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确保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7.加强危险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建立演练记录档案。
8.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分厂,凡分厂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安全生产
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10.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与演练制度
1.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2.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
18——
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3.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安全生产
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8.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生产车间、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
3.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
4.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负责。
5.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6.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四、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档案制度
1.凡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总公司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部门(地方安监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同
安全生产
时组织相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事故分析、总结会,对事故责任人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5.安全技术部对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资料,形成事故档案,并存档。
6.安全技术部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台帐,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五、工伤事故管理及保险制度
1.管理规定
(1)凡在工作时间为进行与生产有关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并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均应按工伤处理(包括上班和下班途中)。
(2)凡已构成工伤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拖报(遇特殊情况,晚报酌情处理),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处分或开除。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填写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手续健全,否则一律返回原单位重新填写。
(4)发生较大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安全生产
未经公司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否则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5)发生工伤事故后,跟班专职安全员和车间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并立即向公司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告,其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凡瞒报、谎报或拖报的,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有权按规定不予补报,其后果有部门及个人负责。
(6)凡在工作时间做非本职工作而发生的人身伤害或其它特殊的人身事故,其工伤定性权归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其它任何单位及领导不得超越权限擅自许诺。
(7)确因工伤而引发的其它病变,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做科学鉴定,并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方可按工伤处理。
(8)为了配合工伤治疗,需购置的个人保健用品或器材,必须事先有医务部审查批准同意。
(9)随时处理各类违纪事件和应付突发事件。
(10)工伤患者应按医生治疗要求进行住院,凡未经医生同意,而继续住院治疗者,公司不发给住院补助费和报销医疗费。
(11)工伤需要去外地治疗的,事先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意见,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否则一切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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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伤休假期间,一律不发奖金,凡因个人过失或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伤害(包括自身伤害),将视违章情节,伤害程度及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13)每月初即5号前将全公司上月工伤事故统计表由行政部汇总后交总经理,每季作一次事故小结,年终要有全面事故分析报告。
(14)加强工伤事故档案管理,事故报告单公司及行政部和车间各保管一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它部门及个人不得查阅档案,更不得在报告单上涂改。
2.工伤保险
(1)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本企业全体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2)具体办理工伤保险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执行。
(3)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由行政部监督,安全技术部检查。如不按规定购买,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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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
1.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2.总经理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3.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4.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5.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7.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8.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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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9.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10.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11.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12.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测,设备、动力工程部具体执行,安全技术部监督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二、压力容器维修管理制度
1.容器的定期检查,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每年由政府技监部门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给出的检验结论,设备管理人员作出能否使用的结论,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审核。
2.容器检修,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检修前必须提出检修部位内容,并报请安全管理人员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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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由公司批准,方可进行。容器内部有压力,不准敲击、紧固、切割、修理。
3.由于受到公司的焊接技术的限制,绝对不允许公司自行对压力容器进行焊接操作,按规程规定允许自行焊接的项目,必须由经上级部门严格培训、考试合格,领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证的焊工进行焊接,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绝对不准焊接。
三、起重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所操作的起重机械结构、性能、载重量等,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2.操作人员要做到“五好”是:
五好:思想集中好、相互联系好、机器检查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3.当起重电梯行走接近终点位置时,应及时停止电动机工作,尽可能不动用终点开关。
4.在开动起重电梯时,禁止二个动作同时开动,防止产生斜力,使吊件摇晃或损坏起重电梯,直至撞伤人员。
5.必须定期定人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卡子有压板和螺帽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长的一面,以免松动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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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重电梯工作时,如发现制动器,电气设备、开关等有故障,或电压突然下降,必须尽快停止吊重工作,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能使用的警告牌。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必备条件。2.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4.能自觉遵守安全法规、责任心强。
5.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6.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
7.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安全技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
8.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9.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认可。
10.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11.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2.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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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复审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14.复审内容:
(1)本行业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2)进行体格检查。
15.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
16.工作变动时,由车间或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四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企业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安全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明火、电炉等;
(3)在有可燃物品的场所临时用电,使用电动工具、电器设备,使用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物体等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4)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2.凡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律不准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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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凡在防火区范围内用火的,均需由用火的施工单位申请;现场安全员根据动火部位制定用火安全措施,负责安排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排监火人,填写用火许可证;由安全主任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用火安全措施后,签发用火许可证,批准用火(如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报告的,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
4.必须坚持“五不用火”
即未经批准的用火许可证不准用火;没有用火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用火;未按规定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合格不准用火;用火时间、地点、部位不相符不准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准用火。
5.对用火许可证签发人的要求:
用火许可证签发人根据用火类别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时,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进行检查,了解用火地点的条件、部位、环境和危险程度,审查安全措施确认可靠后,方可签发用火许可证。
6.监火人的安全职责:
(1)接到第二、三联用火许可证后,对用火许可证内容详细看清,到用火现场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
(2)用火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将第二联用火许可证交给施工单位用火人。
(3)监火期间不能离开用火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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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火时间、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用火作业。
(5)用火完毕必须检查现场,熄灭余火,不留后患。7.用火人的安全职责
(1)接到第二联用火许可证后,要详细看清用火许可证全文,确认用火时间、用火部位、安全措施,并经监火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用火。
(2)切实遵守“五不用火”。
(3)当用火环境发生变化出现异常,监火人要求停止用火时,用火人应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待监火人处理完同意继续用火时,方可恢复用火。
(4)用火许可证应随身携带。未办理用火许可证或时间、地点不符,或不符合用火安全措施要求,或监火人不在现场时,不论任何人命令,用火人有权拒绝用火。
8.安全主任有权随时检查用火情况,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或用火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用火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9.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法令、法规执行。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动火前,车间、部门安全员,必须对所有参加动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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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动火人必须熟知现有防火知识。
2.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容器;设备;管道上动火,首先应切断物料来源,加堵金属盲板,再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汽)进行置换;清洗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5%;
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
3.取样分析应具有代表性,取样时间应在动火前30分钟内,取样地点不得超过动火点周围一米以外。
4.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5.特殊情况下动火,如在开车情况下的易燃、易爆车间,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等处动火,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现场有监护人,方可动火。
6.电焊时,接地线不得随意乱接、乱扯,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
7.高空或地面动火,要注意火星飞溅,动火完毕,要待余火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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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烟管理制度
1.进入厂区(包括外来)人员,一律严禁吸烟。
2.吸烟者,必须到厂区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并不得站立或坐在吸烟室门口吸烟。
3.吸烟者应将火柴梗、烟蒂头投入痰盂或铁罐、桶内,不准随便乱弄、乱抛。
4.离开吸烟室时,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投掉的烟蒂是否熄灭。
5.指定吸烟室内严禁带去汽油、油手套、油棉纱、胶块料等易燃物品入内。
6.凡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一律按行政规定处罚。第五节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是发给个人在生产劳动时穿戴的防护用品,同生产福利有严格区别,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后,仍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财物,个人负责保管,劳动时使用。
2.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应以工种岗位不同,防什么发什么的原则,按照劳动条件发给适当的防护用品。
3.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条件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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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发放品种的提高,按岗位实际需要,逐步应增发或减少个人防护用品和使用时间的调整。所以,生产岗位的调动,也应变化发放品种。
4.职工进入劳动作业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进入车间和岗位。
5.凡个别职工因病理原因,暂时穿戴有困难,必须报告车间主任同意,采取其他措施。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造册,填写“劳动用品领用卡”,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凭证到仓库领取。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3.凡属当月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在当月发放,如因病请假、事假其它原因连续停工或休息一个月以上者停发。
4.劳动用品的发放,应贯彻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各工种的实际情况发放不同的类别的劳动保护用品。
5.只要在生产区域作业,一律要穿戴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6.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并且保证质量。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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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等)还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检测合格方得发放。
7.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要注意保护完好。过期、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工人使用。
8.劳动保护用品,统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技术安全部检查质量与性能,工会监督发放。第六节 用电安全管理一、安全用电制度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未经特种行业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者,不得从事电工工作。
2.损坏的电气设备,必须及时检修,调换,保持完好。3.各种机器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效可靠的接地或接零,未安装接地或接零,不准使用。
4.电气装置、开关柜内(箱)上,不准摆(挂)任何物件,车间电源总开关周围,保持道路畅通。
5.易燃易爆作业后,必须按易燃易爆等级,装接防爆电气装置。
6.电线、电气元件,非电工一律不准领用。如需领用,必须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工程部批准。
7.设备自动控制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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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限于自动控制的检修、保养。不准装拆,玩弄电气装置。
8.配电室应保持通风,有栏网防止小动物进入,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与爆炸事故发生。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部门需临时用电时应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安全技术部审批,使用期为15天。如继续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前三天重新办理手续,前后两次为30天,到期不再申请,由装接电工拆除。
2.手提行灯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低压行灯,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带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装接使用的电气接线板,统一由设备车间工具间编号、保管、借用,并做到定期检查和记录、确保安全使用,到期未经保养或损坏的,不准外借使用。
4.临时用电的范围,为检修、抢修用电及安装施工用电和特殊原因用电。临时用电分A、B两类控制,A类为防火压、B类为外防火压。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6.A类临时用电使用的临时电源,设备和线路,要达到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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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火等级要求,或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的单相与三相的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电缆。8.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汽车通行的道路不得低于5米。严禁在树上或手架上及其它临时活动设施上架空临时用电线路。
9.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宜放在地面。因客观原因需放在地面时,必须使用电缆。穿越车道或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在地面的电缆不得有接驳口和破损。
10.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等要有防雨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1.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备配安全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一机一闸并进行保护。
12.供电单位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的,方可送电。
13.临时用电按照谁用电谁负责,谁供电谁监督的原则,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由用电单位及时处理,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否则,供电单位应暂停供电。
14.用电单位安装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由持有有效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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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证的作业人员,方可施工。
15.临时用电的电源一侧由供电单位接线,配出的临时用电设施日常维护检查由用电单位负责。
16.临时用电的配电盘(箱)及其有关设备,不得随意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违章用电,供电单位应及时制止直至停止供电。
17.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停止供电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18.本规定未启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三、移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除固定安装使用外的各类设备、风机、风扇、空压机、电杆机、起重等设备,均称移动电气设备。
2.移动电器设备,由各使用车间、部门负责日常保养检查,外表保持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3.引线必须采用三芯或四芯橡皮线,长度不得超过5公尺,中间不准有接头。
4.使用时安放稳妥,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5.非防爆移动电气设备,不准使用在易燃易爆作业区。临时抢检修,必须办理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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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停用半年以上或受潮等时,必须经电工检查,确认完好,才能使用。
7.设备运转时,严禁做清洁工作或乱模乱动。使用人员离开,必须切断电源。
8.凡遇电线断裂、插头、座损坏,必须及时报告调换。在末调换之前,应停止使用,防止触电伤人。四、移动电具管理制度
1.移动电具种类很多,如各类手电钻、手提电砂轮、电动切割机、电刨、电板头、电动螺丝旋、电裁剪、电刮刀、电炉、电烙铁、电划刀、电吹风、电熨斗、电动水泵、电动打气、接线板、行灯等等的都属于移动电具。使用前都必须认真检查电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
2.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能少于0.5兆欧(50万欧)。200伏或380伏移动电具的引线,必须采取三芯或四芯坚韧至少1平方毫米;长度不能超过5公尺,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
3.接地或接零线装接应可靠,一律用绿/黄双色线。原有以黑色线作为保护接地的应逐步调换。
4.接长引线,可用插座板,插座板四周有木壳保护,引线中间不得有接头,严禁引线两头都装插头。
5在使用中要求各种电具,均要做到人离工作现场或暂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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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均应拔去插头,防止触电。
6.移动电具的外借,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绝缘手套同时外借,防止触电。
7.移动电具应有设备车间工具间统一编号、保管、检查、借用,确保安全使用,有损坏现象未经检查,不准外借。
8.职工私人借用电具,未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批准,不准外借,如领导同意外借的,在归还时应由保管者请电工坚定合格,才能投入正常借用。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GB3787-83要求,并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五、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个有静电发生的生产岗位,除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本制度。
2.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静电积累,静电荷不易泄漏时,静电场中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接地,其总接地电阻应少于108欧姆。严禁穿化纤服装和铁钉鞋作业。
3.在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严禁用黑色金属敲、铲、撞击设备和铁质容器,防止突然产生放电,引起燃爆。
4.铁质容器储存汽油、溶剂等易燃易物品时,搬动要轻拿轻放。不准在地上拖动,防止产生放电,引起燃爆。凡遇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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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等物品溢出地面或倒翻时,严禁火种接近,并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火灾。
5.严禁用泵直接向桶内喷射易燃溶剂,必须采用自流方式,使用阀门要缓慢开启,不准开足,防止冲击过大产生静电。输送溶剂的管道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塑料软管、塑料软管。金属管道法是要跨接。
6.禁止在装(移)油或其他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检尺或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以后进行。
7.静电消除器的安装必须紧固,接地引下线端连接不准有松动脱落;导线中间不准有接头,如有异常未经电气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完好,不准使用。
8.静电消除器应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油污和可燃液体,如有应及时消除,但动作要轻、慢。
9.架设静电消除器两头端必须高低一致,感应距离应在1.5公分以下。
10.防静电设备、装置、接地等安全措施,应在工程设计时,做到“三同时”。投入使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将检查、维修情况记入卡片档案。六、厂区防雷避雷系统管理制度
1.凡新装地网、避雷装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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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装设,其接地电阻在10Ω以下,变压器中性线接地电阻在4Ω以下。
2.凡经维修后的地网、避雷针,必须进行性能测试,符合电器设备和避雷设施安全使用规定要求。
3.周期性检查,厂区地网每年安排在年底前2月进行,避雷针每年检查两次。由市防雷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查过程中应对接地电阻进行全面数据测试,并要检查接地装置,有否脱、锈蚀、断线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想象应及时组织维修。
4.新建、扩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与防雷工程做到“三同时”
5.做好对防雷避雷系统的检查、维修、检测工作,并认真做好其档案工作,以便备查及跟进整改。第七节 检修安全管理
一、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3.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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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带压检修。
4.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5.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6.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7.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8.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9.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10.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11.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二、安全设施、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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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4.从事动火作业,应先通过动火三级审批后方可实行。5.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6.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8.非公司指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
9.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10.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和器材。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11.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规定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12.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安全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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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检查,确认无误,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第八节 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一、危险作业区域防火、防爆、防毒制度
1.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2.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3.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4.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仓储区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2.仓储区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设备。消防设施旁严禁堆放杂物,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3.仓储区不准进行电气焊、维修、动火及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实行三级申报制度,办理“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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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库温度控制在30摄氏度下,应及时开通风设施,以达到降温目的。
5.做好防雷、防静电措施,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出仓库。
6.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
7.入库商品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要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8.商品堆垛要符合安全、方便的原则,便于堆码、检查和消防扑救。充分利用仓容,货垛整齐美观。
9.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储存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防潮设施,库房一般不低于15cm,货场不低于30cm。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1.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2.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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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4.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5.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6.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7.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接触或拆除。
四、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1.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2.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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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60
3-
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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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4.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5.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6.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第九节、厂区安全交通管理
一、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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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3.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4.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6.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7.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8.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9.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10.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11.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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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3.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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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4.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5.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6.驾驶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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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7.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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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非机动车辆及载货管理制度
1.自行车进出厂区至停放点,一律下车推行。非指定停发点,如道路、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试验室等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点,一律不准停放。
2.三轮车载货时,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箱二十公分,后长度不得超过五十公分,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6米。进出厂区,一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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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推车载货时,高度民主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左右边不准超过10公分,全长不准超过3米,载重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准两车共载一物。
4.手推车载货入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时,车轮不得是金属的,应有胶胎,防止擦出火花引起燃爆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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