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
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二)规范制度。
1、明确建筑垃圾的概念、监管部门职责、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程序、单车准运证办理程序、建筑垃圾处置收费等。
2、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与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一方面抓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管理,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按规范运输,另一方面抓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处罚。
3、联合推动建筑工地“六到位”。会同住建等部门,指导、督促各建筑工地围挡设施到位、出入口硬化到位、运输车辆密闭到位、冲洗设施配备到位、降噪和防尘污染措施到位、出入口视频监控安装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
1、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利用数字平台,对主次干道实行视频巡查监控和信息采集员动态采集,第一时间发现抛洒滴漏行为,第一时间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2、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
3、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4、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四)作好宣传。
1、通过新闻宣传、网络宣传、执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2、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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