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规章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4.职责
4.1安全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企业安委会负责安全规章制度的审批工作。
4.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有关的部门制订企业级的安全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企业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企业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当安全检查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当安全检查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规章制度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企业《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 安全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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