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xx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患病医药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支付还已支付甲方除名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元。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20xx年8月31日前付人民币;余款人民币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地方银行账户为:.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合意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法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又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劳动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者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银行并有权要求光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双方违约而导致诉讼诉讼、仲裁或申请重审的,应当向汇款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善后处理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协议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