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
用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6]3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29 【实施日期】2016.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与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6〕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6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需求主导,强化顶层设计,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控的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要信息资源库、重点业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条件建设,完善电子政务规章和标准规范,逐步建立与政府履职相适应的电子政务体系,推动全省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有效服务创新政府、廉洁政府、 1 / 3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引导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不断提高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坚持统筹整合,以提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为主要手段,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不断创新理念,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坚持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体系、统一运维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和业务应用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全面建成,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服务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能力明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全面普及,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电子政务在全省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资源整合
(一)加快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需求导向、购买服务\"的思路集约建设运维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政务数据灾备中心,建设统一安全防护体系,保障重要信息资源库和重点业务系统安全。建设运维企业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政务云平台的规划指导、业务对接和日常监督;省直部门统一在政务云平台上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市州要严格控制云平台建设规模,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应用,原则上不单独建设云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云平台,但要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二)加大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先易后难,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则有序推进 2 / 3
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安全及防护
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升级改造,保证被整合业务能够在统一平台上正常运行。整合互联网出口,逐步取消省直部门独立互联网出口,全部通过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与互联网连接。整合应用系统,将省直部门能够迁移的应用系统迁移至省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整合省直部门专网,停止新建部门专网,对已有专网根据涉密情况及复杂程度分批向省电子政务内、外网迁移。整合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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