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云南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及管理办法》,为切实组织好第五届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加强本科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充分调动本科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创新意识,培养科研素养,拓展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资助本科生立项进行课题研究、科技发明制作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
二、申报条件
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本着鼓励合作、加强学科交叉的原则,对跨院系合作的项目、团队合作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申报人不得在不同项目中交叉申报。
未完成第四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已在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再立项。
已担任“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 三、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2008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但可作为成员参加)。 四、资助额度
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实验项目两类,重点实验项目是指必须获得实验室许可、主要科研过程在实验室完成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项目。凡获准立项的项目,均可获得学校对该项目的资助。资助额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理科一般项目,资助1500元,第二类是文科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第三类是重点实验项目,资助4000元。资助金额将在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同意立项之后拨付到项目所在学院,具体的拨付办法见下表:
资助阶段及金获准 中期检查 额(元) 立项 项目类别 文科类 理科类和科一般项目 技发明制作类 重点实验项目
累计 结题 资助 \\ 1000 合格 300 700 1000 500 \\ 1500 2000 2000 \\ 4000 五、项目申报
学生申报项目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可以以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科研项目。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组合,每个团队不超过3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同。研究内容可包括:课题研究、调查报告、案例研究、科技发明制作及其他有研究价值的课题等。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所报项目应该能够在此期间内完成并形成成果,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申报学生应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校内本科生科研立项申报书》(申请书可到我校质量工程网站http://zlgc.ynu.edu.cn下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三份,在9月30日前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初审并返给学生修改,于10月9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津楼103),由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数量评出最多70项。 六、项目评审
项目分预评和终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预评小组,对各学院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预评通过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终评,评出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七、项目管理
1、由学院负责对本学院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和导师不得随意变更;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将分步拔付到位,项目经费由学院负责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八、相关
1、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并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每学院至少组织1次与本科生科学研究相关的报告会、公开答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2、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电话:5031440
电子信箱:hukuang.ynu@qq.com 办公地点:文津楼103 附件:
云南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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