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西宁市人民2#住宅楼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人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公司 建设单位 外墙抹灰 作业部位 西宁市人民 外墙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6.多种施工机械和电源电器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不得开机和接电,防止伤人。 7.凡在外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且正确佩带安全带,系好绳扣。 8.高空作业时,大风及雨后作业,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 9.施工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围护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后方可操作。外墙脚手架和室内高度超过3.6m的脚手架均应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抹檐口的脚手架,一定要有高出口檐口1m的保护栏杆设施,严禁搭飞跳板。 10.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应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11.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载。脚手板上不允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集中操作。禁止与其他工种垂直交叉作业。 12.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暂停作业。 13.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14.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负载。 15.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 16. 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有权制止工作人员停止操作,并处以500元(伍佰元整)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自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icool.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