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效,违约情形可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完毕是指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违约责任是有效合同存在的前提,而违约金是对受害方损失的填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违约条款的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交易习惯,避免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
法律分析
一、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
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五十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合同已履行完毕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存在违约情形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民法典》第567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只极富在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多数场合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
三、什么是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结语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且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仍成立。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可要求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责任与无效合同后果不同,违约责任基于有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7条,合同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违约方仍可请求违约金以填补受害方的损失。合同履行完毕是指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并避免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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