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亲有权继承该房产并已经继承的,则有权处置该房产。
一、部委分的房子能不能继承
如果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就可以继承,办理遗产集成后可以按照规定和一般商品房一样。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则居住人只是拥有使用权,所有权还是单位的,那就不能继承。继承房产是一个事实行为的发生,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该房屋要用于买卖交易,就必须去房屋管理部门登记,进行公证。
二、继承娘家房产离婚时丈夫有权分割吗
如果妻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娘家的房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离婚时是有权分割的。如果在继承时,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权分割的。
三、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方式如下:
1、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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